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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路邊攤買菜被通報,莫讓執紀步入歧途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0-31 11:20:25


  擱以前誰能想到,在路邊買個菜都能被載入官方文件?日前,一份由福建寧化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簽發的通報,在網絡引發熱議。通報顯示,該縣兩名小學老師,因為“在占道經營攤點買菜”,被全縣通報。當地官方回應稱,“已認識到沒有嚴格區分對公職人員的倡導性要求與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不同,部分要求過於生硬,通報方式不妥”。媒體報道後,當地已撤銷對在占道攤點買菜教師等公職人員的通報。

  不准公職人員在流動攤點買東西吃,領導關心大家的身體健康已經無微不至到這種地步了麼?到底是怎麼一檔子事兒,據當地官方說法,寧化縣委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結合城市管理有關規定,制定了一個名為《寧化縣機關黨員幹部嚴格遵守城市管理“三帶頭八不准”行為規範》,其中,“八不准”的第1條即為“不准在占道和流動攤點買菜、就餐等購物行為”,第2條則是“不准不戴安全頭盔駕乘摩托車”。

  事情到這一步,越來越有意思了。真正值得追問的是,這樣一份對公民正常生活進行無理約束、蠻力強制的官方文件,是怎麼出台,又是如何執行的?

  城市管理是個大難題,別說寧化這樣的縣城,就是北上廣深這樣的一綫城市,占道經營依然是老大難。小販的生存之道,是一種“城管來我撤,城管走我來”的策略,因為占道經營這事兒引發衝突甚至血案的情況也不在少數。從消費者視角嘗試加強城市管理,寧化還真是別出心裁,那這麼一個規定,究竟是怎麼運轉的?換句話說,那幾個倒黴催的老師是怎麼被抓了個現行?流動攤販,顧名思義其經營場所不太固定,雖然也不排除有長期“流動”在一個地方的“老店”。但想要抓住去流動攤販買東西的公職人員,起碼得派人蹲守吧?想想也是件苦差事。既然占道經營被視為某種違法行為,既然可以抓得住去這些攤點買菜的消費者,為什麼當地有關部門不“從根本上治理”,幹脆把流動攤販“依法取締”豈不幹淨?難道這成了某種意義上的釣魚執法?說白了,或許在文件起草者的眼中,販夫走卒、引車賣漿,這些比他們的職業身份歷史還悠久的社會角色,也不是幾份文件、幾條禁令就可以消滅的,這也是這麼多年來,城管不停執法、小販生意興隆的原因所在。但依然還是要認認真真走過場,而且可能還得搞點創新。

  近段時間,出現了好幾例地方政府極端化執行紀律的事件,前不久,山西長治一幫教師自費AA制聚餐還被紀委通報批評,後來紀委倒被上級紀委給批評了。對公職人員加強監督,不是不讓人活,更不是剝奪公職人員正常的生活、消費權利和合法職工福利。將嚴肅紀律擴大化的做法,無非是在把治權、治官的紀律異化為治民,試圖把普通民衆、普通公職人員的正常生活、權利福祉,與特權腐敗的利益強行綁定,這是尤其需要警惕的。莫讓執紀步入歧途,更要嚴防故意混淆正常生活與特權腐敗關系的地方舉動。(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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