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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被罰看遠光燈”,恐怕經不起法治丈量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04 11:30:37


 
  倘若網友真覺得目前的法律規定,對亂開遠光燈的違法行為,難以起到威懾作用,那就應該建議相關部門修改法律,增加罰則,然後再依律執行,而不能盲目為執法機構的法外施懲拍手鼓掌。但也應該看到,目前法律對亂開遠光燈行為的處罰,也基本適當。現實中最大的問題是,有法律而缺少執法,因為,執法不到位,才導致亂開遠光燈成了夜間行車的“公害”。

  現代社會中,法治與理性是兩個重要的基石,執法機關不能罔顧法律,公衆也不能在利益的驅動下喪失理性,更不能為另一個公民遭受法外施懲而歡呼雀躍。要知道,假如法外施懲現象泛濫,每一個公民都可能是受害者。正義永遠只能以正義的方式實現,而不能只問效果不管過程。

  “法無授權不可為”不僅應成為執法部門的“天條”,更應成為公衆對法律的普遍性認知。“遠光燈”的爭議,看似不大,卻直接關涉是否真正敬畏法律的宏大命題。民衆沒有對法治與理性的足够認知,整個社會便極易陷入一種失序的狀態,到最後,受到傷害的只能是我們每一個人。(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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