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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36家企業污染政府買單 央視評論:是對法治的污染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23 15:16:55


 
政府要有作為、會作為

  首先要破的就是政府的不作為與亂作為。污染企業如何達標?用財政錢繳排污費怎麼實現的?地方環境監管和督察為何失效?種種疑問都需要進一步查證、解釋,乃至問責相關人員。事實上,政府該管的沒管,無論是基於保GDP的考量,還是其他目的,都再次警醒:在環保問題上,重拳治污、鐵腕執法是不能妥協的戰役。從這個意義上說,改善生態壞境、守護碧水藍天,需要政府主動出擊,有作為并會作為。

環保問責倒逼落實

  環保問責亦是倒逼落實的重要途徑。制度設計層面上的環保問責之嚴前所未有:從“兩高”的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到新環保法,從《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環保領域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是一項基本原則,在領導層面、執行層面、監管層面都要做到更嚴、更細、更實。那種“要求時狂風暴雨,問責時和風細雨”的情況,當休矣。

  換言之,營造一個新的綠水青山環境,政府責無旁貸;而具體到整治已被污染的環境上,不僅要“誰污染,誰買單;誰污染,誰治理”,而且要“誰污染,問誰責;誰監管,問誰責”。

  “生態環境保護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要綠色GDP不要黑色GDP甚至帶血的GDP,已是社會的普遍共識。如今,站在“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綠色發展作為新發展理念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成為各級地方政府落到行動中的遵循。天藍、地綠、水淨的美好家園是共同期盼,也只有走出一條符合實情的綠色之路,才能不辜負對人民的承諾。(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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