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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機長疑不滿“插飛”帶乘客下機被解職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04 10:53:49


 
焦點二 機組人員帶乘客下機,如何擔責?
若煽動乘客進入管制區屬於違規,或將面臨行政甚至刑事處罰

  上述民航機長告訴新京報記者,停機坪屬於機場管控區域,一般情況下旅客無法進入,平時會由機場安全員和機場公安進行管理。“國內大機場等級較高,對停機坪等控制區的管理也較為嚴格,偏遠小機場在這方面的安保工作可能相對會鬆一點。”

  根據《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相關規定,機場控制區應當有嚴密的安全保衛措施,實行封閉式分區管理。該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禁止無機場控制區通行證人員進入機場控制區。

  “作為機長,對航空器以及旅客安排都有一定的決定權,對於緊急情況的處理也有決策責任。但這種權力僅限於相關安全條例之內。”上述機長介紹。

  具體來說,機長可以安排乘客進入機場內安全區域,但煽動乘客進入管制區就屬於違規行為。航空公司對機長權限有要求,但此類情況并無具體處罰條文,一般會先由機場安全員和機場公安進行處置。

  在張起淮看來,機長雖然對飛機事務和乘客有一定的指揮權,但是放任乘客進入停機坪管制區就屬於失責和違規。他稱,管制區有一定的危險性,同時也可能影響機場飛行秩序。“如果機長煽動行為屬實,導致乘客蒙受損失,將面臨行政處罰,甚至是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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