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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安市裕安區政府網站發布的一條公示信息引發熱議,該公示顯示,一名合肥人在六安市裕安區同一個小區購買了44套房子。按照當地的補貼政策,該房主共獲得約80萬元補貼。記者就此事聯系到六安市裕安區房地產管理局,一工作人員稱該房主票據手續齊全,并未違規。
針對房地產市場,前不久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明確表達了基本管理原則:“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對照這個要求,面對一人購買44套房的情況,我們首先產生的疑問就是:這其中是否存在炒買炒賣住房情況?
對此,12月21日,六安市裕安區回應稱,經調查,該男子購買的44套住房系該樓盤開發企業采用房屋買賣方式以房抵工程款。那麼,類似的開發商以房抵債的債務償還活動,其是否依然可以享受住房補貼政策?六安市裕安區房地產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坦言,“當初制定政策時沒考慮太細,沒有料到有人會買這麼多套房子”。
很明顯,如果當地沒有相關限購政策,所涉及的房產又是完全意義上的商品房,按照目前的法律體系,有人買44套并不違法。但買這麼多套,依然能够享受住戶補貼政策,明顯不合理,甚至嚴重不公平了。衆所周知,購房補貼政策,是去庫存的政策之一,其目的是鼓勵老百姓購房,同時幫企業促進銷售。購房補貼對購房面積等有明確限制與要求,其初衷也是為了減輕購房者負擔,幫助中低收入群體實現住房夢。
相關部門之所以沒有發現問題,其中有購房者主動申請補貼,故意鑽法規窗子的問題。但更有相關政策規定不明確,不够細化等原因。同時,政策執行者明顯也沒有完全按照規定和要求辦事,至少存在“未走心”等問題。因此,完善與細化規定,補齊政策漏洞,加強政策制度落實,對特殊情況要有特殊的處理標准等,這些,與研究80萬補貼該如何處理一樣重要。(來源:濟南時報 作者:劉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