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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脫離一般認知,易置人於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16 18:17:29


 
  對於“零宣傳”的尷尬,輿論也呼籲盡快解決。

  法制日報刊文稱,應該承認,司法機關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執法辦案,即使有些機械但不能說就是錯了,有法而不執行,其害處甚於無法。只是當一個法律的普及程度只限於幾個專家,而大多數人都茫然無知時,這樣的法律就顯得過於高冷,不接地氣,也就很難說違法者有犯罪的故意了。

  文章指出,中國是一個嚴格控槍的國家,非法持有、買賣槍支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所以什麼是法律意義上的槍,什麼是玩具,這個標准一定要讓人們知道。如果我們的法律不進行修改,繼續堅持1.8焦耳這個標准,那就必須加大宣傳力度,讓人們對“槍”敏感起來。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楊建順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明確提出,“未來該案的判決應該引起槍支鑒定標准制定者的重視,重新審視、修改標准或者采取相關措施,如果現在執行相關標准沒有問題,對標准不進行修改,應該把相關理由解釋清楚,這是政府說明理由的責任,相關部門應該重視,對標准進行再思考。”(來源:山東商報 記者:李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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