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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公安部:擬行政拘留年齡16歲降至14歲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21 12:35:10


 
為什麼是16歲降至14歲?

  《刑法》第十七條(節選):1.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稱完全刑事責任年齡;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稱不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專家說,這樣管教“熊孩子”

●加強監護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高維儉認為,對於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的治安違法行為不能不加強管控。但管控的真正合理有效的辦法不是行政拘留處罰,而是加強監護。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處罰或不予處罰後,也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可以責令監護人參加相應的教育培訓。

●從家庭入手

  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院長姚建龍表示,盡量避免將輕微罪錯未成年人投入監禁機構、避免短期羈押,是國際社會公認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功經驗。征求意見稿反其道而行之,可能面臨的風險重大。改變“熊孩子”,還得追根溯源從他們的家庭著手。

●進行分層系統幹預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宋英輝認為,從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成因來看,應該進行專業的分層級的系統幹預。國內有一些公安機關在探索警察訓誡,在警察對違法未成年人進行訓誡之後,有專業的社工跟進,包括對他本人進行跟進,對他的家庭監護的方式進行輔導,讓其家庭改進監護方式。(來源:羊城地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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