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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懲戒年齡降低 是寬了還是嚴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21 12:53:45


 
  根據反饋的結果,大約有近七成參與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辯護律師曾專門涉及這部分內容,并且取得了明顯效果,另外三成也取得了一定輔助效果。

  正是考慮到孩子們所身負的社會背景、生活環境,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認為,未成年人的犯罪懲戒,應該更多地從兒童、從未成年人的視角出發,建立層次豐富而立體的社會懲戒制度,把走到懸崖邊上的孩子們“拽回來”,而不是幹脆給他一腳,踹下去。

  宗春山說:“說回到公安部准備降低行政拘留年齡的問題,我認為,這個不符合國際少年司法的趨勢,我感覺這有點倒退的意思。”他認為,一個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必然會經歷一個“越軌”的時期,這個跟道德、法律都沒什麼關系,是一個肯定要經歷的過程。其原因在於身心發育的本身,就是從不成熟走到成熟的過程。“如果在這個階段就加大懲罰力度,會有很多人從此背上了違法犯罪的標簽,這對孩子的教育非常不利。”

  宗春山研究員對於“行政拘留”所能達到的懲戒功能持嚴重懷疑態度。“據我的了解,北京好歹能做到分管分押,全國範圍內呢?有多少拘留所能把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開?如果不分開,拘留之後究竟是要懲戒,還是讓孩子們進入更大的染缸?”他表示,在這個問題上,成年人必須要有“兒童視角”:“沒有壞孩子,只有做壞事的孩子。”他說:“大部分出現違法犯罪的孩子,都是家庭教育、乃至學校教育失敗的產物,國家現在有沒有剝奪監護人資格制度?不教育孩子,自己出門工作,把孩子變成留守兒童的家長,怎麼處理?家長和學校的責任全不管,等到孩子出問題了,把板子全打在孩子身上,這事兒不公平。”

  盡管對“是否支持強化懲戒”的態度截然相反,宗春山研究員和李軍律師卻同時提出了完全一致的思路:未成年人懲戒,應該在“放任”和“關押”之間,更多地完善“社會矯正”的功能。“讓那些德高望重有責任心的公衆參與,對問題少年施加影響,讓他們在拘留所、看守所外面從事勞動,應該會比單純的拘留更有效果。”(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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