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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天價小黃魚”背後的監管亮點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07 11:37:39


  日前,深圳市民李先生請朋友在深圳南山歡樂海岸“1949華家裡”吃飯,餐廳沒有菜牌,服務員推薦了東海野生小黃魚。李先生說,他買單時才知道總共消費了8254元,其中兩條魚共4628元,服務費高達1092.66元。媒體從深圳市消委會獲悉,該商家涉嫌違反明碼標價管理規定,將督促其進行整改。深圳市價格監督檢查局也已到現場調查取證并立案,調查處理結果將第一時間公布。

  如果知道小黃魚一條要賣2000多元,你還會點嗎?當然,不排除有人“錢多任性”,可大多數人應該還是會搖頭。即便那些願意花錢找感覺的人,也要明明白白消費,而不是吃完之後才看到一個天價賬單。這也是這起“天價小黃魚”事件的核心問題,即消費者是否知情。

  現在,對於餐館是否將東海小黃魚價格提前告知消費者一事,經營者和消費者雙方各執一詞。可有一個事實是確鑿無疑的,那就是經營者沒有對菜品進行明碼標價,也并未事先告知消費者會收15%的服務費,而這侵犯了消費者的消費知情權。也正是因為這樣的“硬傷”存在,深圳市價格監督檢查局現場開具了檢查通知書,并對商家進行了立案查處,責令其進行整改。

  面對這起“天價小黃魚事件”,有人失望地表示,媒體已經報道了這麼多,有關方面也查處了不少,為什麼還是不絕於眼?這是不是說明這個市場已經爛得“沒治了”。在我看來,得出這樣的結論,稍許悲觀了一點。誠然,出現天價宰客事件,是公衆不願看到的。但正所謂“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看人要看主流,看市場也應該看主流,這麼大的市場出現一兩個奸商又有什麼奇怪的?

  相對於過去媒體報道的天價宰客事件,這起“天價小黃魚事件”,其實還是有亮點的。過去發生的天價宰客事件,最終正義得到維護,基本都是在媒體介入之後,而這起事件則不同。從新聞中可以看到,消費行為發生在2月16日;消費者向深圳市消委會投訴發生在2月27日;而在投訴一天之後,也就是2月28日,深圳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就展開了初步檢查,并在現場開具了檢查通知書;投訴兩天之後,也就是3月1日,深圳市消委會向該餐廳發出《監督函》,督促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投訴三天之後,也就是3月2日,這一事件才正式見報。

  追尋這樣的事件流程,可以看出,有關部門基本做到了接到投訴就展開調查,并沒有等到媒體報道後。當然,現在這起事件已經成為了公共事件,可有關部門的介入,是在形成公共事件之前,而不是形成公共事件之後。從這一點上講,有關部門的做法還是值得稱道的。市場這麼大,誰也不敢保證就沒有幾只蒼蠅,重要的是發現了蒼蠅,有關部門要做到“聞宰而動”,迅速撲滅蒼蠅。只要做到這一點,并且長期努力下去,這個市場終會恢複清風明月。

  有人可能說,這種“聞宰而動”再好看,也只是治標之舉。治本確實重要,但要看到,沒有離開“標”的“本”,也沒有離開“本”的“標”,有時治本就寓於治標之中。就市場現實而言,流氓不可怕,沒人去管才可怕。堅持主動出擊、露頭就打,必然會產生威懾作用,倒逼市場向上向善。正是從這一意義上講,這起“天價小黃魚事件”背後存在著監管亮點。這樣的亮點,正是市場趨好的起點。(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喬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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