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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網絡訂餐不能成為食品安全“法外之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17 16:04:26


 
  餐飲服務涉及公衆安全,網絡訂餐不是法外之地。因此,專家認為,面對當下的情況,首先需要落實的是互聯網訂餐平台的連帶責任——“黑作坊”被查獲之後,受罰的不能只是店鋪經營者,在核查環節“放水”的網絡訂餐平台也要被處罰并記錄在案。當類似的記錄達到了一定標准,就應該讓涉事平台停業整頓,倘若整頓不力,就該關停。只有如此,才能敦促互聯網訂餐平台堅守審核之責,杜絕“黑作坊”上綫運營。

維權建議

  有公開數據顯示,2016年上半年,北京市食藥監局投訴舉報中心共收到對三大網絡訂餐平台的投訴舉報228件,其中有關美團外賣的92件,有關餓了麼的77件,有關百度外賣的59件。當美食變成“黴食”,當便捷帶來傷害,最終遭受損失的還是消費者。那麼,如果消費者在使用網絡訂餐平台消費後給自身造成財產損失,甚至是人身損害後,又該如何維權呢?

  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建議,如果遇到糾紛,消費者應首先起訴網絡訂餐平台,如果網絡訂餐平台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實情況,就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種案件的辦理與傳統的綫下維權案件相同,消費者留存好相關證據即可,可以去侵權行為人(商家)所在地或侵權行為發生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魯泉律師朱雲蘭介紹,商家屬於生產者,外賣軟件則是經營者。消費者可以擇其一進行追究。當消費者訂購食物出現變質、腐爛等問題時,應及時保留購買證據并對食物進行拍照留證。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從傳統法律觀念來看,網絡訂餐平台是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僅對應知或明知的侵權行為或無法提供真實聯系方式的商家行為承擔責任。但出於公平正義考慮,也出於“互聯網+”的發展規律考慮,越來越多的立法傾向於讓網絡訂餐平台承擔主體責任,既包括先予賠付責任,也包括代為承擔責任的替代責任方式。消費者保存好小票、聊天截圖、付款截圖等證據,可以請求網絡訂餐平台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即使無證照商家被下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依然可以要求網絡平台承擔賠償責任。當然,訂餐平台賠付之後可以找商戶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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