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今年5月27日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禁止提供校園貸服務;且現階段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業務,對於存量業務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退出時間表。不過,仍有網貸平台“頂風作案”,一些網貸平台“改頭換面”,和商家合作,從現金貸款業務轉換為消費分期業務形式。
許多平台將借款人的條件明確列為“18歲以上”,實際上是特意針對大學生的。在某個貸款平台上,首頁的宣傳語即是“XXX大學貸,大學生必備的應急錢包”。該平台為分期購物平台,用戶可以在平台購物,隨後以分期形式還款。另一個貸款平台表示,目前平台都停止了現金貸款業務,但18歲以上的大學生可以直接在網站分期購物。不貸款,給貸物,專家表示,這種貸款形式仍然屬於“校園貸”,應當被禁止。(來源:華商報 作者:朱忠保 本文略有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