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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制度為醫者仁心作保
http://www.CRNTT.com   2018-01-15 18:32:36


  南京今年的這場初雪很大,4日,有一位在雪地摔倒心跳呼吸驟停的老人,遇見了一位說出“所有責任我來承擔”的醫生,做了一台沒有家屬簽字就開展的手術。

  那天大雪紛飛中,老人突然暈倒在地。南京鼓樓醫院消化科醫生王軼剛下夜班,正好路過現場并將其送到醫院。接診後發現老人為心肌梗死,因為聯系不到其家人,鼓樓醫院急診科主任王軍考慮,如果等的話,老人命將不保,即使救過來了,也會給愈後帶來很大的麻煩。於是他寫了份承諾,承諾老人的所有責任由他來承擔,讓底下的醫生們趕快去搶救。但這是有違醫療常規的,正常情況一定要家屬簽字或者本人簽字。當老人的女兒趕到醫院時,已經是兩個小時之後了。此時,醫生已經為老人做完了手術,患者的女兒連連感嘆父親是幸運的。

  這是新年裡滿滿正能量的事。我們要為這幾位醫生大大地點贊,這才是人們心目中的好醫生。同時也為病人家屬點贊,只有互相理解,互相為對方考慮,才能緩解醫療矛盾,共建醫療信任。

  但是同時注意到,網上對此事還是有很多的擔憂。一些網友說:這是幸運的病人碰到幸運的醫生,幸運的醫生碰到幸運的家屬。請允許我內心黑暗地想一下,如果手術不成功的話結果會怎樣?如果家屬能對醫生盡力了卻沒能挽回生命也能通情達理,那這個社會才能多一些和諧。

  如今醫院在面對急救病人時“規矩”較多,束手束腳,比如非患者本人或家屬簽字或先交錢,不予以搶救等等不近情理的規定,一度被外界詬病,認為有違救死扶傷天職。但醫院也有其苦衷,因為如今奇葩的事太多了。前兩天看到一個新聞,有醫生救活了病人,家屬卻不滿意,稱為何要救活他?同時,更多的情況是,在一些沒能搶救回來的病例中,醫護人員遭家屬非難的仍比較多。事實上,哪個醫生在內心深處不想第一時間救人、救活人?但是,醫生畢竟也是凡胎肉體。如果搶救了之後,卻因病人本身的病情過重沒法挽回生命,那麼,那些因沒有“家屬簽字或者本人簽字”主動亮劍急救的醫護人員往往要攤上事,不僅要倒貼醫療費,甚至可能還要惹上官司訴訟。這樣下去,誰還敢大膽地伸出救死扶傷之手?所以很多網友建議,應該以立法的形式確定在沒有家屬在場的情況下,對急救采取的醫療措施不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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