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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茅藥酒。圖片來源:新華社 |
因在網上發帖稱“鴻毛藥酒是毒藥”,廣州醫生譚秦東遭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警方跨省抓捕。譚秦東所涉嫌罪名為“損害商品聲譽罪”,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稱,文章造成了140餘萬的退貨損失,嚴重損害了公司聲譽,警方《起訴意見書》對此予以確認。譚秦東的家人表示,譚出於一名醫生的職業操守警告部分老人不要飲用鴻茅藥酒,“并沒有虛構事實”。目前,此案已從警方移交檢察機關進行審查起訴。
這個周末,輿論場最熱門的話題,就是這起醫生因網上發帖被跨省抓捕事件。人們之所以對此高度關切,一方面在於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本就時刻牽動著公衆敏感的神經;另一方面或許更在於,人們在旁觀、評價司法案件時往往有較強的“代入感”。
當人們看到,一名社會地位與你我差不多的普通人,僅僅因一篇看似并不過分的文章就被跨省抓捕,并被追究刑責,而這樣的文章你我也可能撰寫或轉發,人們自然容易陷入憤慨、不安和巨大的惶恐之中。更何況,從目前有關部門和媒體報道披露的情況看,這起刑事案件似乎遠非“鐵案”,而有不少值得推敲與質疑之處。
譚秦東所涉嫌罪名為“損害商品聲譽罪”,該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人們最先提出質疑,就是相信譚秦東的網文并未捏造事實,雖然標題使用了情緒化的“毒藥”一詞,但內容“只是從心肌的變化、血管老化、動脈粥樣硬化等方面,想說明鴻茅藥酒對老年人會造成傷害”。
同樣,一篇2000餘次閱讀量的網文竟然能够造成140餘萬退貨損失,這也的確讓人聽著心驚肉跳。據報道,140餘萬退貨損失的說法來源於涉事企業稱受“毒藥”一文影響,兩家醫藥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貨,內蒙古豐鎮興豐會計師事務所作出的《會計鑒定書》稱,若兩家醫藥公司履行合同,鴻茅藥酒方能贏得淨利潤1425375.0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