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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觸電身亡 反思公共設施“零事故”
http://www.CRNTT.com   2018-06-15 18:40:48


  據佛山禪城區政府新聞辦9日零時通報,6月8日晚19時許,群衆報警反映在禪城區汾江中路花園購物廣場正門公交站有人觸電倒地。接報後,公安、醫療、供電、消防和交通等相關部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置,切斷附近電源,將兩名傷者送往醫院救治。經核實,兩名傷者為母女關系(廣西人),後兩人均經搶救無效死亡。

  兩個寶貴的生命離開了,一個家庭也被毀掉了。事故的原因初步確定,竟然是公交廣告牌漏電之過,類似的悲劇已經發生過多起。2010年5月14日晚7點半左右,昆明第二十六中學初三男生張浩,在經過昆明市人民東路延安醫院對面的公交站台時,由於該站台的燈箱廣告牌漏電,導致年僅15歲的他不幸觸電身亡;2012年4月7日晚9點40分左右,海口市海秀東路鑫源溫泉酒店門口公交車站一處廣告牌發生漏電,一名學生觸電後搶救無效身亡。據了解,死者年齡16歲,籍貫海南文昌,系海口市第9中學初三學生。此外,大連一公交車也發生漏電現象,導致一市民喪生……

  公交站每天都是人來人往,誰也不會想到公交站會有什麼危險。可事實上公交站并非絕對安全。現在公交站也成為了廣告必爭之地,公交站做廣告未嘗不可,但首先應該保證安全。

  對於公交站廣告牌漏電事件,相關管理人員應該有所警惕有所防範,至少應該事先安裝好漏電保護裝置,同時保證公交站台不積水。說到底,還是管理問題。誠然,在事故出現之後進行排查是必要的,但更需要將安全措施做在前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城市的公共設施出現問題而導致生命的凋謝,這不能由運氣差來解釋。城市的管理者要保證市民的安全,要將安全放在首位。

  公交站觸電身亡本可避免卻發生了,這是人禍,而不能將責任推給暴雨。公交站觸電身亡雖然發生的概率并不高,但“零事故”卻是我們不惜代價要追求的,我們都不願意是那個“倒黴蛋”。(來源:法制晚報 作者:王軍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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