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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曉明賬戶卷入股票操縱案背後四大謎團待厘清
http://www.CRNTT.com   2018-08-20 12:39:30


 
  根據目前的認定,雖然黃某明等人不是操縱市場行為責任人,但是這些人的股票賬戶內通過操縱股價獲得的收益,肯定是不能繼續享受的。當前黃曉明是否獲得了上述賬戶的收益還有待調查,但如果確有獲得,則應該主動把股票賬戶內的收益交出來。違法行為沒參與、不知情,這可以理解,但是任何人都不能通過他人的違法行為而獲利,這也是常識。

  第四,最大的謎團:獲利如此巨大,黃曉明是否真的完全不知情?

  證監會披露信息稱,黃曉明的賬戶是由其母親張某霞通過中間人路雷,委托高勇代為管理。路雷與高勇同為北京護城河投資發展中心的合夥人,而黃曉明入股的深圳市豐年互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與路雷作為股東的北京中關樂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有關聯。

  根據處罰書,黃曉明賬戶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黃曉明最新聲明中稱:“本人股票賬戶開立後由母親代為管理,我母親將賬戶委托給路某代為理財,經由路某介紹轉委托給高勇管理,高勇賬戶組所從事涉案交易,由高勇決策。我與我母親沒有參與操控股票。”

  但高勇違法所得8.97億元,巨額利潤分配到黃曉明賬戶上也不是個小數。面對短期內賬戶的巨額利潤,作為賬戶的所有者,難道不應過問一下利潤的來源?更何況一般來說,委托代為理財并不是徹底交出賬戶密碼,而是自己也能隨時登陸賬戶,監視賬戶資金變動和股票交易情況。因此這一問題有待澄清。(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朱邦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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