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前多家媒體報道一致的是,在案發前一天,已有另一名滴滴順風車乘客投訴該司機“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開到偏僻的地方,下車後司機繼續跟隨了一段距離。”但滴滴沒有做到承諾的兩小時回複,尚未進行調查處置。如果處置及時且得當,暫停該司機的接客資格進行調查,這起悲劇或許就不會發生!
企業自述,“得知此事的第一時間,滴滴內部成立了安全項目組”,但是據浙江當地媒體報道,被害姑娘的大學同學在24日下午開始就一直在聯系平台,希望能提供幫助,但一直等到下午5點左右,滴滴一直說會優先處理,但沒有結果。那什麼是第一時間?警方找上門的第一時間還是第一時間嗎?
滴滴也在解釋“為什麼沒有第一時間將車主信息提供給家屬”,出於隱私考慮。但公衆更需要的是滴滴在接到類似求助之後,是否應該及時幫助對接警方,而不是等待警方來問詢?
事關人身安全,時間寶貴,不知道滴滴對此有做過預案嗎?哪怕事後經警方調查沒有出事,滴滴是不是應該在事前就更加主動和積極一些呢?
這并不是滴滴一家存在的問題,甚至過去出租車司機犯罪的案例也屢見報端。但滴滴是龍頭老大,要有榜樣意識,把乘客安全做得更好。
再回過頭來看滴滴現在的狀態,按照程維自己的說法,網約車競爭在2016年就結束了,2017年修煉內功,2018年全面出擊。程維很明白,滴滴早就是中國網約車的老大,野蠻生長之後,要把“內功”修煉好,筆者認為這其中肯定也包括乘客安全保障等社會責任在其中。
比如被飽受質疑的車主認證問題。經滴滴核實,犯罪嫌疑人鐘某此前背景審查未發現犯罪記錄,也是用真實的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信息(含車牌號)在順風車平台注册并通過審核的,也通過了人臉識別,但案發車牌系綫下臨時偽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