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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搶票軟件背後的法律風險
http://www.CRNTT.com   2019-01-03 22:11:28


 
2一不留神可能“被消費”

  因為搶票軟件使用的是諸如自動識別驗證碼、自動提交訂單等技術手段,購票效率自然比人工高,同時有些搶票軟件還會“貼心”地提醒乘客應當購票的日期和推薦其他可替換的出行方式,因此受到不少乘客的青睞。但看似高效便捷的購票方式,卻可能隱藏著種種法律風險。

  首先,乘客存在“被消費”的可能。目前搶票軟件的收費項目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價格不等的加速包,另一種是充值成為會員,享受會員搶票特權。

  一般情況下如果乘客不購買收費項目,是很難搶到票的,同時購買加速包和會員費在有些軟件上是自動勾選項目,乘客一不留神就可能“被消費”。但乘客購買收費項目後,是否一定能購票成功呢?也不一定。因為搶票軟件的信息更新率和穩定性均不如官網購票系統,因此,加錢不意味著一定可以買到票。此外,據業內人士表示,不同軟件的加速方式不盡相同,有些使用加速包或會員特權就是給乘客增加更多的節點。但是乘客通過搶票軟件購買加速服務時,很難判斷軟件是否真的增加了更多的節點,提供了更快的網速。因此,即使搶票不成功,乘客對搶票軟件是否確實加速也無從知曉,其因購票支出的加速包費用和會員費也不會退還。

  另外,乘客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問題也值得關注。2017年6月施行的我國網絡安全法第76條中,將“個人信息”定義為“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够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同時,還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網絡運營者不得洩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複原的除外。乘客通過搶票軟件購票必須提供自己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等個人信息,而搶票軟件平台有義務對其掌握的乘客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但仍無法排除平台工作人員出於私利,洩露乘客個人信息的情況,萬一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就有可能淪為他人倒票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工具。而且,此類個人信息被洩露的情況很難被乘客所知曉,具有較大的維權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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