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河北省邢台市巨鹿縣村民刁某某深夜翻墻闖入村民董民剛家中滋事被殺。昨天,最高人民檢察院披露了案件的辦理情況,經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自行補充偵查後,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檢察院認定董民剛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對董民剛作出不起訴決定。這是繼“昆山反殺案”“淶源反殺案”後,又一起被認定為正當防衛的“反殺案”。
遭遇歹徒惡語相向、百般淩辱,忍了;面對拳打腳踢的人身攻擊,又忍了;可當歹徒喪失人性將要置人於死地時,還能忍下去嗎?在昆山,於海明搶到歹徒跌落的砍刀,將其反殺;在淶源,王曉一家三口合力,將持甩棍、刀具深夜翻墻闖入家中的歹徒反殺。近年來,多起反殺案引發輿論極大關注。
在上述案件中,當事人都不是為了他人和社會利益而見義勇為,他們奮力一搏不過是為求自保以擺脫絕境。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每有類似案件發生,公安機關、司法機關、法律界人士、媒體和社會公衆都會積極發表各種觀點,不論是對照法律條文摳字眼兒的專業人士,還是靠直覺靠良心說話的普通民衆,無論是力主見義勇為者無罪還是貌似在替被反殺者辯護,其實都是為了一個目的:用事實還原真相,讓法律主持正義。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正義不能向邪惡妥協。媒體披露“昆山反殺案”後,最高檢指導江蘇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見,支持公安機關撤案,并作為正當防衛典型案例公開發布;此外,最高檢還指導福州市檢察機關認定趙宇見義勇為致不法侵害人重傷屬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以法律的名義讓正義伸張,表明了檢察機關維護公民依法行使正當防衛權的立場。
“河北邢台案”發生後,當地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對案件性質的認定并不相同,經歷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邢台市人民檢察院針對案件前因於2019年2月2日開啓了自行補充偵查,認定董民剛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稍微了解一下事情經過,就可以知道董民剛在受到怎麼樣的欺淩之下做出的反殺之舉。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主辦檢察官的解釋令人信服,根據最高檢的指導案例,判斷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應當以這個防衛人當時所處的環境下來判斷,而不是以事後的推理來苛求防衛人要作出理性的判斷。確實如此,在危急時刻,讓見義勇為者理智、清醒而冷靜地判斷出哪個行為會致人死亡,是不科學的,也是與法律精神相悖的。
“既然法律賦予了我們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權,那不用,就是失職,不積極使用,就是怠於履職。”辦案人員的這句話體現了守護正義的擔當精神,為正當防衛者撑腰,讓董民剛從一下子掉到深井裡,一步一步又爬上來。“只想說,好樣的!這還不算正當防衛那什麼算正當防衛呢?”“這才是真正的法治,只有這樣壞人才會更加忌憚,好人才能更加安心。”這是網友心聲,更是正義之聲。(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賈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