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要求從11月1日起,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敦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煙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電商平台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并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撤回通過互聯網發布的電子煙廣告。
《通告》重申了去年兩局發布的《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通告》一經出台,國內電子煙市場的大品牌都在第一時間公開聲明表態,堅決支持并執行電子煙網上禁售決定,全面付諸行動,停止綫上平台銷售和任何形式的網絡廣告發布。然而,電子煙網絡禁售令出台幾日後,多家電商平台并未受多大影響,多個品牌的電子煙繼續銷售,且雙11有關促銷活動仍舊按部就班進行。還有一些商家持觀望態度,并未有實際改觀。這個電子煙禁售令的執行到底“卡”在哪兒了?
一個尚未明確的問題是,電子煙到底是數碼產品還是煙草產品?很多商家都稱自己賣的是數碼產品。電子煙產品是由“煙具”和“煙彈”組成,只要不銷售煙彈,似乎就和電子煙撇清了關系。目前,界定什麼是電子煙的國家標准確實尚未出台,相關部門正在積極開展相關調研和論證,推動出台規範引導電子煙行業有序發展的管理措施和辦法。然而必須明確,國家尚未出台電子煙標准規範,不能成為商家尋找鑽空子、打擦邊球的機會。
《通告》明確要求“關閉電子煙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電商平台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并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撤回通過互聯網發布的電子煙廣告”,這幾條實實在在的規定,不是靠“拆分煙具和煙彈售賣”就可以糊弄過去的。頒布電子煙網絡禁售令是為了加強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任何因所謂“歧義”而不執行的解釋都是不能成立的,其背後無非是經濟利益考量在作怪。
電子煙網絡禁售令執行難,也在於社會對電子煙產品危害認識程度不够。電子煙一度被視為香煙替代品,成為吸煙者的新寵,很多地方都有控煙法規,電子煙產品卻不在其中。近來,越來越多人對在公共場所吸電子煙表示反感和質疑。今年8月以來,北京市民針對公共場所吸電子煙的投訴量明顯增加。權威研究表明,電子煙并不安全,其產生的氣溶膠通常含有有毒物質和污染物,部分金屬含量甚至超過傳統香煙,同樣可能導致人體發生一系列的病變。今年10月1日,深圳首次將電子煙納入控煙法規條例範圍,電子煙與傳統香煙同等對待,在電子煙規範監管方面有了新的實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