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通告,要求電商平台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但記者調查發現,第二天,多家電商平台仍有電子煙及相關產品出售。多個商家和平台表示,暫未收到有關網售電子煙下架的具體通知。不少電子煙商品還打出雙11促銷標識。
在國家主管部門發布禁令後,從平台到商家都應在第一時間下架電子煙。但從網店還想在雙11期間大促銷來看,如此漠視禁令和未成年人健康,讓人不得不懷疑其商業道德。商家稱沒有接到“通知”,這個“通知”大概是企業自己的決定。禁令下發後電子煙仍然在網售,部分是因為禁令本身缺乏令行禁止的剛性要求,禁令用了若幹“敦促”,那麼既然是敦促就有個過程。
過程可以有,但不能太長,有必要在雙11之前徹底下架。因為雙11促銷力度空前,那麼網購、吸電子煙的未成年人就會更多。期待監管者加快“敦促”,也希望平台和商家有社會責任心。如何徹底禁止網售電子煙,對監管部門是長期考驗。此外,全網禁售後,電子煙很可能轉向綫下渠道。屆時如何防控,也是個問題。
所以有必要為電子煙立法。目前,深圳已把電子煙納入控煙範圍,北京市軌道交通也禁止吸電子煙,其他一些城市應該效仿,以壓縮電子煙危害空間。
除了綫上、綫下禁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以及部分城市立法控制外,國家層面立法也要加快。正在修訂中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可以把禁止吸電子煙寫入;正在制訂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及相關控煙條例也要控制電子煙消費。此外,還要控制電子煙產業發展。只有不依賴電子煙的貢獻,才能真正下決心對電子煙說不。(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張海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