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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處罰”給出普及頭盔的緩衝期
http://www.CRNTT.com   2020-05-22 19:44:33


 
  這就需要有關部門展開全面深入的調查,用數據和案例說話,確定騎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的必要性有多大,是提倡引導為主,還是盡快變成強制性要求。顯然,如果概率極低又可以通過完善號牌、加強市場監管等方式大幅減少事故率,那麼“開罰”就不是迫在眉睫的舉措。畢竟,戴頭盔也有不小的成本,一是會造成騎車人和乘車人的不適(尤其是夏季),二是會耗費不小的執法資源,如果不能令行禁止,則又會成為第二個法不責衆的“中國式過馬路”。

  在這段緩衝期內,不僅可以進行科學調研、完善立法和教育警示工作,也可以在部分群體中率先展開佩戴頭盔的試點。譬如,快遞員和外賣小哥這兩個群體,屬於追求速度、交通違法行為較多的高危人群,完全可以鼓勵提倡全員佩戴頭盔。既可以降低交通事故的危害,也能够更好地反映佩戴頭盔的必要性。至於普通人,切忌以是否處罰為行為標准,畢竟生命安全再怎樣重視都不為過。因此,不購買使用超標電動自行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盡可能佩戴頭盔……依然是每個騎電動自行車的人都應自覺做到的。(來源:紅網 作者:宋鵬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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