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開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5月19日發布《開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頭盔銷售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書》,告誡書稱:對查實存在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相互串通等價格違法行為的,依法最高處違法所得的5倍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頭盔賣瘋了,就連賣水果的,賣餐飲的,也跟風進來。在筆者居住的縣城裡,可以各行各業都想來分一杯羹,不少商家開始“跨界經營”,想方設法采購頭盔進行銷售。價格當然是“後浪推前浪”,結果是“一浪更比一浪高”。頭盔價格從走高,變成了畸變之後的暴漲。
頭盔價格暴漲是有原因的。公安部近日發出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將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要求十分嚴厲,6月1日就是一個分水嶺,只要不戴頭盔騎行電動車,將做到“查你沒商量”“罰你沒商量”。強硬的規定是對的。面對生命安全,再嚴厲的查處都不過頭。
然而,“好規定”帶來的是“好尷尬”。頭盔是“一天一個價”,直到後來成了“有價無市”,對於不少市民而言,你即便有錢也未必就能買得到,就像疫情起初的口罩一樣。於是,我們發現了這樣的問題:不僅是頭盔的價格高了,而且還出現了“劣質的頭盔”。河南省開封市發出告誡書的意義也就體現出來了:誰膽敢“借頭盔生事端”就要“從頭查到腳”,嚴重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這是執法的“出重拳”。而問題是,治理“頭盔價格暴漲”,除了“出重拳”之外,還該如何做?“出重拳”只是能够倒逼價格回落,如果依然是“一盔難求”,最終的結果會是如何?
頭盔價格失去理智的背後是一系列問題。頭盔的存量不大,有關部門的治理就需要多些角度了。一方面需要組織生產,加大市場供應;一方面需要打擊“偽劣頭盔”,不能因為火熱而讓不法商人渾水摸魚。
總之,治理“頭盔價格暴漲”需要商家不虧心,也需要管理部門在“出重拳”時“練軟功”,解決現象背後的真問題,不能治標不治本。只查處價格依然會導致“一盔難求”不能根本解決。(來源:多彩貴州網 作者:郭元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