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個人破產制度將促進市場經濟全面完善
http://www.CRNTT.com   2020-06-24 21:21:39


 
  個人破產制度一方面應該給“誠信而不幸”的債務人打開綠色通道,另一方面確實需要在制度上堵住漏洞,讓個人債務人無法規避。

  劉俊海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我國刑法設立了欺詐破產罪和虛假破產罪,并作出了相關處罰規定,可以避免個人債務人“假破產、真逃債”的情況出現。

  預防個人破產制度濫用,靠個人破產制度的事先防範,靠制度事中監管,事後民事責任追究;需要進行道德教化,也要加快建立失信制裁制度,還需要刑法刑事責任及時跟進,進行震懾和打擊。

  “總之,要讓債務人了解失信的代價,包括行政處罰、信用制裁、民事責任、刑事責任等。”劉俊海總結道,個人破產制度應該具備可訴性、可裁性和可執行性,如果具備了這樣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品質,個人破產制度的風險可控。

  我國企業破產法從2007年6月1日開始施行,隨著該法的普遍適用,主張制定個人破產法的呼聲越來越高漲。“個人破產制度的缺失,一方面造成了市場主體之間的地位不平等,另一方面也影響了企業破產法的效果。”王欣新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如是評價,只有個人破產法與企業破產法的有機結合,才能保障破產法立法目標的順利實現,才能建立起保障債務公平清償的完整法律制度體系。

  在逆全球化甚囂塵上的背景下,加快推進個人破產法的立法,將進一步健全完善破產制度,為市場經濟下的金融環境與經濟活動提供全面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王欣新表示,這將有利於提升我國營商環境,與國際規則與慣例接軌,更好地融入國際經濟貿易體系。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