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被家暴跳樓致殘,盡早離婚是最好的自我保護
http://www.CRNTT.com   2020-07-29 17:14:36


 
  也許有人會說,施暴的監控視頻就擺在那裡,對家暴的事實為什麼還需要認定?但常識告訴人們,司法機關的調查取證畢竟需要一個嚴謹的過程。

  婚姻是避風港,寄托著人們的美好期望。本案中的劉女士卻成為了施暴的對象,令人痛心也令人同情。相信法律一定會嚴懲施暴者,還她公正與安寧。而審視此案,如果人們能够從中得到一些啓示,從而加深對家暴的認識,則此案的意義將超越個案。

  據劉女士自述,之前丈夫已有多次家暴行為,劉女士因念及孩子,加之丈夫悔過態度誠懇而原諒了他。而在這一次跳樓事件中,如法院所說,劉女士也并未在被家暴後第一時間向法院提起訴訟。

  多次家暴,作為受害者,為什麼不向法律和執法機關伸出求援之手?關注家暴的學者坦言,家暴發生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因而對此必須“零容忍”。如果劉女士第一次遭遇家暴的時候,不是一味隱忍,而是選擇了報警乃至向法院起訴離婚,她在這起不幸婚姻中承受的痛苦和傷害是不是會減輕許多?

  作為公民,希望法律更完善,希望執法和司法機關的工作更有效率,都是正當的要求。但個人要保護自己權益,學會運用法律仍是第一位的。(來源:南方都市報)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