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該案還在上訴期內。一審判決仍未生效,雙方都可以上訴,為自己的訴求繼續據理力爭。
作為首次審結的適用民法典新規的離婚家務補償案,網絡上的話題熱度居高不下。究竟5萬元的家務勞動補償是多是少?多少才合適?
廣東法院一名法官告訴記者,民法典明確了可以對家務勞動作出補償,但沒有規定具體的標准,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家庭勞動的價值,我個人認為很難有一種權威的量化方式,因此需要法官根據不同案件情況,合理發揮自由裁量權,這也正是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特殊的地方。”
“夫妻雙方要學會共同尊重,認可彼此在家庭中的不同付出。”
該法官說,家務勞動是重要的貢獻,大家維權意識提高是好事,但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同,對數額的判斷不能脫離實際。比如一個年收入20萬元的家庭,如果一方要求就家務勞動補償100萬元,顯然不太現實。
該法官介紹,法院在分割離婚財產時,要遵循公平原則,在公平的前提下進行分割。如果婚姻中有過錯方,那麼無過錯方還可以適當多分。此外,還要尊重當事人意願,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如果雙方已經約定好了如何分配,那就要優先適用雙方的約定。
▋ 為何判賠5萬?這4個因素很關鍵
家務勞動算是分工的一種,離婚時財產一人一半,為什麼還有補償一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