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4月6日,話題“女子購買南航‘快樂飛’後遇14次航變”躍上微博熱搜。截至發稿時,該話題實時閱讀量已突破1.4億。
快樂、隨心、還是鬧心
央視4月5日曝光多家航空公司“隨心飛”套餐問題。其中,“網友刀女士表示也遇到了一些類似的麻煩,此前買了南航‘快樂飛2.0’,目前已遇到14次航變,多次對她行程造成影響,曾有一次航班變動三次的情況。”
有網友戲稱:“快樂飛,是航空公司的快樂,不是你快樂。”“都說套路得人心,可是套路也太坑了。”“這麼大的航企不把消費者體驗當回事?以後當再搞類似的活動,消費者還會繼續支持麼?”
一位微博網友曬圖吐槽:“我春節也是南航‘快樂飛’的航班,只有一個短信通知的前提下給我也是航變3次,然後打電話被告知因為已經兌換了機票,也不能退掉產品,迫使我第二天才回家,普通客服完全沒有任何作用,也完全沒有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
黑貓投訴平台數據顯示,搜索關鍵詞“隨心飛”有關投訴超過400件,“快樂飛”投訴也超100件。近期針對南航“快樂飛”的投訴主要集中於“快樂飛2.0虛假宣傳”等。如有消費者投訴指出,“惡意削減航班投放座位數量:承諾每天投放不少於2萬個座位,通過南航給出的投放數量查詢頁面,部分周末只投放了1萬出頭的座位,從每個航班基本投放20個座位削減到10個,再削減到5個,甚至出現只投放3個座位的情況。導致很多人無法購買到周末出行的飛機票。南航不按照合同履行,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戰敏表示,消費者是享有知悉他所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是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而本次事件中,商家反複強調系統問題及其他原因來搪塞消費者的疑慮。這種行為可能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可以向消協等相關部門反應。另外,根據《民法典》(合同編),消費者除了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之外,還有權要求商家來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是賠償損失的相關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