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想到的問題是,如果互聯互通僅限於頭部平台之間,反倒容易形成新的壟斷,進而擠壓其他平台的生存空間。
支持或反對互聯互通,背後都是利益博弈,關系到各方利益的協調。如何界定、平衡數據權益,僅靠行政幹預顯然是不够的。另外,平台經濟領域內業態複雜、產業多樣,有些屬於管制行業,比如非銀支付業務,有些并不屬於管制性行業,比如大量存在的新零售、新生活等業態,在如此複雜的領域推動互聯互通,法律制度建設肯定不能缺位。
互聯網安全的底綫更不能輕忽。“微信外鏈放開會不會導致營銷、詐騙信息滿天飛?”網友的類似擔心也許尚不難通過技術提升和投入更大成本來化解,更重要的是,平台之間互聯互通必然涉及數據信息的傳輸與交換,如果雙方原有的數據采集、使用、管理的基准存在差異,在互相開放的過程中究竟以何者為准?一旦發生數據安全問題,又如何劃定各自的責任?……
正是基於上述考慮,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屏蔽外鏈”這些行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需要從發展角度來解決,確保互聯網安全是底綫”。
從發展角度來解決“屏蔽外鏈”等問題,就不能不在設定目標的前提下選擇循序漸進的方式。
工信部有關負責人透露,接下來將按照整改要求,“務實推動分步驟、分階段得到解決”。這顯然是理性、穩妥的辦法。而從長遠角度考慮,為全面實現互聯網行業的互聯互通,相關法律制度建設也需要盡快跟上。(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