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備受關注的“人豬衝突”有了新消息。日前,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布了《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最新名錄中,已經不見了野豬的身影。擬將野豬從“三有”動物中除名,是對當下野豬泛濫成災的直接應對,也是尋求動態平衡的必要調整。
野豬繁殖快、天敵少,經過20多年的保護,依靠自然平衡已經無法控制其種群數量。據報道,目前野豬數量保守估計已經高達120萬頭。不少地方,野豬已經闖進景區、校園、街邊的飯店。相比這些偶然的侵入,很多地方的農民受到的侵害更加嚴重,直接威脅到其生產生活安全,甚至是“生死之戰”。河南南陽一對夫婦因獵殺野豬被判緩刑,“100多畝地吃得70畝都要絕收了”;四川巴中67歲的吳青蓮為了守護莊稼,7年睡在山間的窩棚裡和野豬對抗,最近的時候隔著不到1米;重慶兩年來19人因捕獵野豬獲刑;近幾年僅隴南一地就發生野豬致死12人……“野豬已成為中國當前致害範圍最廣、造成損失最嚴重的野生動物”,在這種背景下,動態調整對野豬的生態保護力度,十分必要。
生態保護和野生動物保護已經深入人心,但針對具體物種的保護策略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調整。往後,隨著生態環境的持續性改善,野生動物的生存狀況、生態系統的狀況更是會不斷變動,加強檢測、及時調整就越發重要。當然,把野豬移出“三有”名錄,不代表可以對野豬隨意獵殺甚至趕盡殺絕。加強種群監測,進行計劃性捕獵仍然是野生動物保護的底綫,人為幹預本身也是保持生態平衡、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方式手段之一。
盡管國家擬將野豬從“三有”名錄中删除,但食用野豬肉,仍是違規行為。將野豬移出“三有”名錄,是為野豬種群數量調控掃清法律障礙。但同時,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法律仍然要牢記,人們將不再對野豬束手無策,但也絕不能將野豬端上餐桌。(來源:大衆網 海報評論員:熊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