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全職太太、全職先生成合法職業,享受工齡累計、社保等待遇。”全國兩會正在進行時,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韋震玲提交提案,建議建立家庭全職服務成員職業權利保障制度,維護家庭全職服務成員的合法權益。
這一提案一經報道即引發多方關注,因其揭示了一個長久以來存在的分配不公問題:在家庭中,照顧家人、洗衣做飯之類的家務勞動得不到承認,也沒有相應的經濟回報,相關勞動者也沒有獲得應有的權益保障。這種狀況對於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廣大女性同胞——來說是不公平的。
“家務活兒”本不該是“無酬勞動”
在任何形式的人類社會中,都或隱或現地存在著某種“性別規則”。家庭生活也毫無懸念地被“性別規則”所左右,長久以來形成“男主外、女主內”的兩性合作方式。而現代社會已然發生改變,女人同男人一樣,可以有工作、掙工資。
在許多現代家庭中,丈夫、妻子各幹一份工作、各掙一份工資,共同養家、共同開銷。但是,妻子在工作之外卻還要撫育孩子并承擔大部分的家務勞動。這些勞動通常得不到承認,也沒有相應的經濟回報,是“無酬勞動”。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家務勞動是親密關系重要組成部分
對於家務勞動得不到公平回報這一問題,目前學術界提出了兩種解決方案:一是,普遍化家庭生計負擔者模式;二是,照顧者平等模式。這兩種解決方案各有利弊,又都不完美。
所謂“普遍化家庭生計負擔者模式”,指的是鼓勵女性外出工作,為女性創造與男性同樣好的就業環境,使得女性能够通過外出工作而獲取足够多的經濟收入,并與男性共同負擔家庭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