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引進物種的風險分析和評估報告首先需要專業人員進行研究,其次在提交之後也要經過專業機構組織專家審查。無論是風險評估還是專家審查,都需要科學證據,以便評估引入物種的風險。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生物入侵過程往往能够被分解為引入、定居和擴散等過程,而預測生物入侵的成功率需要考察該生物的繁殖成功率以及該屬其他成員過去的入侵情況等。如果沒有科學手段和結果支撑,在評估和審批外來物種是否可以引進和不可引進時就會缺少依據和說服力,預防外來物種入侵也難以落實在行動上。
根據中國外來入侵物種數據庫的統計,目前中國的外來入侵物種有71類共754種。如果進行深入調查,可能還會發現更多的入侵生物,就像鰐雀鱔在目前還沒有列入《中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一樣。
這也提示我們,一些生物在引進時可能不是入侵物種,但在經過一段時間後就會成為入侵物種。因此,對於一種生物是否屬於外來入侵物種需要長期科學評估。但在評估的階段,不管它是否有入侵特性,只要是外來物種,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同時,對已經引進的物種也要堅持長期評估,才能及時發現并阻止其對本地生態環境的損害。(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張田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