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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奶過期1分鐘索賠1000元,考驗“法律的智慧”
http://www.CRNTT.com   2022-09-08 20:52:38


  8月31日,媒體披露的一起案例在網上引發了不小的關注。顧客小李在超市購買了一瓶酸奶,結賬時突然發現酸奶過期了1分鐘。小李為此向超市索賠1000元,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絕。最後雙方訴至法院,法庭將案件委托給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調解,最終當事雙方達成和解,由超市賠償小李400元。

  1分鐘索賠1000,這種精確卡點到分鐘的案例并不多見。雖然雙方最終和解,但案子卻在網絡上引發了兩極分化的意見。關於該不該賠,網民的意見并不一致。

  按道理,1分鐘過期也是過期,索賠是正常的權利,也受到法律的支持。有專家指出,根據法律規定,小李從付款取得牛奶的那一刻起,牛奶的所有權就由超市所有轉移到小李所有,風險責任也至此轉移。臨界時間點以小票上顯示的詳細時間為准,在此之前,酸奶的一切問題均由商家負責;此後,由小李負責。因此,即便相差一秒鐘,超市也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但問題是,正因為1分鐘的數字太過“巧合”,反倒產生了很多爭議。比如現在很多網民把小李視為“職業打假人”,認為他是故意為之,刻意等到期後然後就著上限索賠。事實上專家在這方面也不確定,特地補充了一句觀點:如果消費者先取得商品,然後故意拖延時間致使商品過期後,再為索賠而購買,則有敲詐商家的故意。

  這是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因為太精確,反而制造了很多模糊。人們很難清楚地定義,這1分鐘到底屬於什麼。相信雙方在質證的時候,也產生過極大的爭議。不妨揣測一下,商家可以找出很多理由來證明這1分鐘的“無效”:結賬機器不准時,剛准備下架產品卻被顧客拿走,監控裡看到顧客有拖延時間的動作……正因1分鐘如此短暫而迅速,反倒被賦予了極大的闡釋空間。

  其實,雙方未見得都有什麼惡意。對於超市來說,未必是故意販賣過期食品,可能就是下架時間沒能精確到分鐘;顧客也未見得就是故意訛詐或者職業打假人,也可能就是維權心切。值得琢磨的是網絡爭議,這些爭議的背後,其實是人們從常理發出的疑問:社會生活可不可能這麼“精確”?

  人們當然知道秒、分鐘、米、千米這些概念,但人終究不是儀器,在無時無刻的測量中生活。人們從常理也能知道,買酸奶是個非常普通的生活場景,不是考試開考、火車發車、飛機起飛這種對時間要求極高的環境——即便是這些,是否在分鐘上那麼精確都是存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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