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歌手傅鬆因口腔癌去世,終年36歲。傅鬆曾在其社交平台上表示自己的口腔癌系檳榔所致,呼籲大家“珍惜生命,遠離檳榔”。9月15日,浙江省義烏市廿三裡街道的便利店老板徐先生(化姓)向記者反映稱,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求商家下架店內檳榔,不得銷售。
但按照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監管科相關人士最新回應,“是要把檳榔當做‘檳榔制品’來銷售,不得按照食品來銷售。且要分區域售賣,檳榔不能跟食品混在一起售賣。”
規範檳榔行業必須提上重要議事日程,這是廣大網友對“義烏市永久性禁售檳榔”拍手稱快背後的訴求,決策者需要讀懂這一點。
醫學研究成果和我們身邊一起又一起的悲劇案例都早已表明,檳榔不是一種食品,而是一種致癌物。2019年,國家衛健委印發的《健康口腔行動方案(2019—2025年)》要求以長期咀嚼檳榔對口腔健康的危害為重點,促進早診早治。
事實上,近年來,各地對檳榔的管理日趨嚴格,但還不够。筆者以為,可以參照煙草行業監管,堅持以下基本原則:一是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檳榔以及檳榔制品,檳榔制品銷售場所要在顯眼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檳榔及檳榔制品的標語;二是檳榔及檳榔制品只能綫下銷售,禁止綫上銷售;三是檳榔制品包裝的顯眼位置應當標注“檳榔制品是一級致癌物”的警示語;四是禁止任何形式任何渠道的檳榔及檳榔制品廣告,禁止檳榔制品企業進行贊助活動。(來源:現代快報 作者:何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