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的要求,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衆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衆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禁止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範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這裡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包括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轉載服務、傳播平台服務。
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提供者不得彈窗推送新聞信息,這是一條法定紅綫,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提供者在任何時候都不得觸碰。應當指出,除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屬於增值電信業務服務,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取得電信主管部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或在電信主管部門備案。因此,《管理規定》特別要求,彈窗推送信息涉及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依法應當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或者取得相關許可的,應當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或者取得相關許可。
義務三:彈窗推送新聞信息的,應當嚴格依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不得超範圍轉載,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信息內容,保證新聞信息來源可追溯。
2021年10月,國家網信辦公開發布了《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該名單涵蓋了中央新聞網站、中央新聞單位、行業媒體、地方新聞網站、地方新聞單位和政務發布平台等共1358家稿源單位,以上具有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資質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主要是依法設立的報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通訊社和新聞電影制片廠等從事新聞采編業務的單位,黨政機關開設的官方發布平台等三類單位可申請加入《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必須強調,即使是被列入《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的新聞單位,在彈窗推送新聞信息時,可以彈窗推送新聞信息,但不得超範圍轉載,更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內容,確保新聞來源可追溯和新聞信息的真實、客觀、全面。
義務四:提升彈窗推送信息多樣性,科學設定新聞信息和垂直領域內容占比,體現積極健康向上的主流價值觀,不得集中推送、炒作社會熱點敏感事件、惡性案件、災難事故等,引發社會恐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