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農民職稱不是准入門檻,種地本身也不需要職稱。對農民職稱的評定肯定也不能照搬別的職業,而要符合自身特點,尤其要結合農業實際。比如,石家莊的農民職稱評定對參評人員的論文、科研等不作要求,而把種植多少畝糧食、養殖多少頭奶牛等列為評審依據。可以說,凡是以農業為職業,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能、收入主要來自農業生產經營并達到相當水平的新型農民都可以申報相應的技術職稱,這些人都是農民職稱的目標群體。
給農民評職稱只是第一步。要建立健全新型職業農民制度體系,不只是技能培訓或評定發證那麼簡單。一些農民積極申報職稱,是因為獲評後可能有一次性獎勵,能優先承接項目,享受一些扶持政策。應著眼城鄉融合發展實際,探索建立包括教育培訓、認證管理、生產扶持、社會保障、金融信貸等方面的政策體系,逐步讓新型職業農民既能享受與城鎮職工在養老、醫療等方面同等的社會保障,也能享受在農業生產經營上的專門扶持政策。
鄉村振興的過程也是農民職業化的過程。鄉村振興是個長期歷史過程,農民職業化也非一日之功。中國式現代化離不開人的現代化,要面向農業農村現代化培養人、吸引人,加快造就一支高素質農民隊伍。讓更多的高素質農業從業者在鄉村振興的廣闊天地裡大展身手,既為傳統農民成為現代農民提供路徑,也為各類人才投身農業開辟渠道,促進農民全面發展,正是農民評職稱的要義所在。對此,我們有理由充滿期待。(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喬金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