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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芬今早在立院接受質詢表示,她和姐姐在官邸親眼看到吳淑珍收集發票。(中央社圖) |
中評社香港10月12日電/台灣“立法院”今天上午繼續召開二次罷免陳水扁案審查會,“國務機要費”證人李慧芬則是應邀列席說明。李慧芬在藍委李慶華詢問下表示,她確實曾經在2003年7月26日親眼看到吳淑珍收受發票,而她個人至少有一千多萬元的發票流入“國務機要費”。
李慧芬表示,她曾親眼目睹扁嫂吳淑珍幫忙收集發票。她說,“2003年7月26日,她和姐姐李碧君進陳水扁官邸,李碧君手中拿了一個shopping(購物)提袋,裡面有一張發票。”
她說,她日前返台接受檢察官陳瑞仁的訊問時,陳瑞仁向她求證陳水扁的大陸線民龔金源這一個人,但她認為,龔金源是一介台商,她不信龔是情報員。李慶華則表示,這就證實龔金源的確是假線民,陳水扁用假發票報帳是偽造文書罪,沒有把“國務機要費”交給假線民,則是貪污罪。
李慶華又詢問李慧芬,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陳水扁嫡系人馬曾天賜是否曾在今年7月20日致電威脅她不要回台灣;李慧芬表示,6月下旬確實接過曾天賜的電話,曾希望她不要在台灣搞政治,也希望她力挺吳淑珍,並表示吳淑珍很誇獎她,認為她應該會講義氣,不會把這件事揭發出來。
另外,李慧芬又透露,要找扁嫂吳淑珍“喬事情”,要先向吳淑珍表姊開設的畫廊買畫,根本是變相收賄。
她說,自己的“台灣紅”公司要請吳淑珍剪綵,可是遲遲都沒有回應,姐姐李碧君就指點她,需要去一個畫展買畫,她也搞不清楚,就被姐姐硬拉去畫廊買畫。買了畫之後,吳淑珍就來剪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