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2日電/因為交通事故,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夫人邵曉鈴失去左臂,藝人許瑋倫失去生命。她們都是知名人士,受到媒體的關注,其不幸的遭遇廣為人知。
可是,倒在道路血泊裡的人,天天有,時時有,他們絕大多數都是沒沒無聞的人;但對他們家庭親友來說,同樣是悲劇和眼淚;對整個社會來說,同樣是損失和負擔。
台灣聯合報今日發表社論質問,每年到底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喪生呢?台“內政部長”李逸洋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在“交通大執法”的記者會上說,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年年增加,二零零五年已達四千七百卅五人,二零零六年可能更多。這是多麼可怕的數字。春節期間,趕回家過年的和出遊的車潮照例湧現,我們在這個時候談談交通安全問題,應該是一個不必忌諱的題目。
根據警政署的統計,二零零六年一至九月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共二二五三件,較二零零五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十五點二三,死亡二三一三人,較二零零五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十四點二八。
以車禍肇事原因分析,酒醉駕車最多,佔總數百分之二十四,未注意車前狀況佔百分之十七,未依規定讓車佔百分之九點六六。
若與二零零五年同期比較,違規超車增加百分之九十四點一二,酒醉駕車增加百分之五點四,轉彎不當增加百分之四十七點一六。
社論指出,從前述數字可以看出,二零零六年各類型車禍普遍上升,且幅度驚人,如違規超車竟幾乎翻了一番。因而死亡數字也水漲船高,二零零六年前三季死亡人數較九十四年同期增加了百分之十四以上。
依李逸洋部長預估的全年死亡五千人,每月就死亡四一六人,每天差不多死十四人,真叫人怵目驚心。但細察各種肇事原因,絕大多數是駕駛人的輕忽和任性。那些家庭本來可以不必破碎的,他們的骨肉、親友本來可以不必痛苦流淚的,整個社會本來也可以不必蒙受人力資源的損失和承擔其他後果的,但是因為駕駛人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遂造成對自己或他人無可彌補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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