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業賄賂:打擊披著“新衣”的權力腐敗
新聞回顧――2006年,一項以治理日益氾濫的商業賄賂為目標的專項行動在全國展開。從2005年8月到2006年9月,全國共查處商業賄賂案件10992 件,涉案金額32.86億元。其中,涉及國家公務員的案件2537件,涉案金額8.35億元,涉及廳局級幹部68人、縣處級幹部511人。
同時,全國紀檢監察系統等,對一些新型的腐敗行為進行治理和打擊,主要包括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商品房買賣置換中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置或以劣換優謀取不正當利益,以借為名佔用他人住房、汽車,參與賭博或以變相賭博等形式斂財,借委託他人投資證券或其他委託理財的名義獲取不正當利益等。
委員評述――全國政協委員任玉嶺:近年來,在工程建設領域、房地產開發等領域,官員因為受賄而落馬的不在少數。2006年我國把反腐敗的重點之一放在治理商業賄賂上是適時而正確的,從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官員腐敗的氾濫,反腐敗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明顯提高。這一點也在打擊和遏制新形式的腐敗行為上得到應驗,不斷變換花樣的腐敗行為正在得到有效的監督和查辦。
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反腐戰略方針更加明確
新聞回顧――今年1月召開的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明確提出反腐敗鬥爭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戰略方針。
全國人大代表、中央紀委副書記夏贊忠近日透露,國家預防腐敗局已通過中編辦審批。此前,中央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幹以勝曾透露,組建國家預防腐敗局是認真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所規定的義務,是借鑒國際上預防腐敗的有效做法。在國家預防腐敗局成立之後,將來還要成立地方級的預防腐敗機構。
委員評述――全國政協委員儲亞平:反腐敗鬥爭進入2006年後,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方向已經越來越明晰,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戰略方針的確立更是把這項鬥爭引領上一個新高度。反腐敗的法律體系不斷完善。中央明確提出2010年以前完成反腐的立法,而兩會上很多代表、委員都提出了關於制定反商業賄賂法、廉政法等的議案和建議,這些積極的信號昭示著反腐敗鬥爭將以更大的聲勢深入開展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