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綠營圖藉“第二共和”為陳水扁漂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20 10:13:29  


  中評社香港3月20日電/台灣《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評說,綠營的“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草案”出爐。此時此際,提出這部“憲草”,就其實質內容架構看,及其打算直接付諸公投的操作程序看,這皆是一個對“憲政改革”及台灣內外處境沒有建設性實益的政治動作,而只是欲借題發揮,在年底的“立委”選舉及明春的“總統”大選中,製造政潮、翻攪選情而已。 

  社評說,推動“第二共和憲草”,真正的政治圖謀有二:一、不論“新憲”是否實現,皆可為陳水扁“漂獨”;轉移焦點,將貪汙的陳水扁轉化成“台獨”的陳水扁。二、“憲草”一旦實現,亦可為陳水扁製造“巧門”,將“總統制”改成“內閣制”,給卸任後的陳水扁開出一條從“國會”或“內閣”東山再起之路。
 
  這部“憲草”極其粗糙。篇幅所限,僅舉一例:例如,草案標明了這不是“台灣海峽兩岸的終局政治安排”;並指出“(未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任何形式政治關係,須經對等、和平協商後,交付公民投票”。以上,可質疑者至少有四點:一、這算不算“兩國論入憲”?二、為何在“中華民國憲法”中,要承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協商”建立“任何形式政治關係”?倘“中華人民共和國”據此“新憲”,主動邀請“中華民國”“協商建立政治關係”,“中華民國”可否拒絕?三、“中華民國”可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協商”建立“法理台獨”嗎?又,建立“法理台獨”,難道也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協商”嗎?四、既是“對等協商”,則其結論是否亦待“中華人民共和國”舉行“對等”的“公民投票”?這種“見樹不見林”的兩岸架構之設計,豈僅荒謬,簡直是一部“自殺手冊”了!
 
  社評指出,標榜“中華民國第二共和”一詞,無非是要強調:“現在的‘中華民國’(第二共和)”,與“過去的‘中華民國’(第一共和)”不一樣了。然而,就“憲法”層次而言,現行“憲法”在增修條文之前言即已標明:“為因應‘台灣統一’前之需要”云云,這其實也是已與“過去的中華民國”作了區隔,島內外論者亦多將此稱作“第二共和”,則何待“新憲”來畫蛇添足? 

  如今,綠營版的“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草”,標明了不變更“國號”、“國旗”,及固有疆土,明文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對等協商未來兩岸政治關係之權”,這不但自侮“國格”,且亦違反了“台獨”的正統,更不啻是一部授大陸以柄的“賣台憲草”了!
 
  社評說,這也許正是“台獨”人士提出的這部“憲草”最令人質疑之處,難怪有人質問:“台獨”既否認“中華民國”,則何以支持“中華民國第二共和”?答案是:一、如前所述,“中華民國第二共和”並非“台獨”的“終局安排”,只是再切一塊香腸而已;二、推出這部“憲草”之目的,不在解決問題,而在製造政潮而已。
 
  “新憲”將在醜化“中華民國”(第一共和),又不完全否定“中華民國”(第二共和)的兩手策略下推動。目的顯在蘊蓄選季的民粹情緒,非但不能解決實際憲政難題,反而是創口撒鹽,放大升高“憲政”衝突。至“新憲”運動發起後,在表面上將藉增加“國會”名額至二百席,推動“內閣制”,來煽動“立院”政爭;但在實質上,卻如前述,是欲藉“內閣制”,為陳水扁的東山再起設立“巧門”。“新憲”如果實現,陳水扁極可能成為自台南縣選出的“國會”議員,然後出任“國務院總理”或有實權的反對黨黨魁。 

  社評表示,“新憲”倘公投通過,未來的“總統”將不再由直選產生,而是經“總統選舉推薦委員會”推薦,經“國會”過半同意後成為“有如日本天皇”的“虛位元首”。令人不可思議者是,倘若“新憲”是在二○○八年第十二屆新“總統”的任內實施;則新“總統”倘欲留任,其職權亦須由“直選總統”變成“虛位元首”。如此接軌,何其粗暴。試問:為何曾被歌頌成“主權重生”的“直選總統”,突然間竟“應當”或“能夠”變成了“間接選舉”、“虛位元首”的“有如日本天皇”? 

  最受矚目的是:推動“憲草”者已經揚言:“二○○八修憲公投一定會上場!”而且,跡象顯示,似乎不可能經“立法院”四分之三的“憲定修憲”程序進行,而可能另循“巧門”直接付諸公投。倘係如此,非但是陳水扁自毀對台灣人民及美國的承諾,亦可預告一場滔天政潮的爆發。
 
  社評認為,這一切皆因欲為陳水扁“漂獨”而起,想借“台獨的陳水扁”來遮蓋“貪汙的陳水扁”;其實,這仍是一場“自欺欺人”的“台獨”騙局,卻將以台灣內外更慘烈的撕裂與衝突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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