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0日電/《人民日報》3月21日發表評論員文章“增強公僕意識 堅持權為民用”
為人民服務,做人民公僕,這是一代又一代中國共產黨人秉承的光榮傳統,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首要問題。我們黨全部事業的出發點和歸宿,就是讓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加美好。實現這個目標,關鍵在於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進一步增強公僕意識,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黨章明確規定,“黨的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僕”。公僕意識,是共產黨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體現。我們黨作為執政黨,是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領導幹部無論職位高低,都應強化公僕意識,這是我們黨的性質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們事業勃興的根本保証。
經過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各級領導幹部的公僕意識有了進一步提高,但是有些幹部公僕意識依然淡薄。有的不願傾聽群眾的呼聲,不去體察群眾疾苦,不能準確把握人民群眾的所需、所急、所憂、所盼,有的私欲膨脹,濫用職權,當官做老爺。這些行為背離了黨的宗旨,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破壞了我們黨的形象。
增強公僕意識,關鍵是樹立“人民至上”的信念。領導就是服務。領導幹部的權力、責任和義務,歸結為一句話,就是為人民服務,做人民公僕。廣大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的全部工作,就是要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除了人民的利益,沒有也不應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進一步增強公僕意識,使我們的領導幹部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眾,政治上代表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行動上深入群眾,工作上為了群眾,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才能稱得上合格的人民公僕。
增強公僕意識,核心是正確使用人民賦予的權力。我們的領導幹部在各自崗位上掌握著大大小小的權力,能否當好人民公僕,檢驗的標準是能否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領導幹部必須懂得一個真理,一切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我們的一切屬於人民,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歸功於人民。權力的性質決定權力的功能,人民的權力只能用來為人民服務。除了當好人民的公僕,我們的領導幹部沒有任何權力。忘記了這一點,“公僕”就會成為“老爺”,就會導致權力擴張、權力懈怠乃至腐敗滋生;做到了這一點,權力才能規范運作,“當人民公僕”才不會是一句空話。
公僕意識是具體而生動的,它外之於舉止,見之於言行。有了公僕意識,就能堅持深入實際,主動問計於民,不會脫離群眾,高高在上;有了公僕意識,就能耐心傾聽群眾意見,真心歡迎群眾監督,不會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心生厭煩,置若罔聞;有了公僕意識,就能熱心幫貧扶困,盡心排憂解難,不會置群眾冷暖、民生疾苦於不顧;有了公僕意識,就能全心全意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不會好大喜功,追名逐利,熱衷“作秀”;有了公僕意識,就能做人清正,執政廉潔,不會公權私用,以權謀私。一句話,有了公僕意識,才能時刻擺正自己和人民群眾的位置,做到為民、務實、清廉。
在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要解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必須有一支將人民利益置於首位的幹部隊伍。中央高度關注民生、重視民生,解決民生問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和諧,尤其需要我們的領導幹部進一步增強公僕意識。“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如果我們的各級領導幹部都能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甘為公僕,善為公僕,我們將不僅得到人民群眾的衷心擁戴,也將迎來人民事業的更好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