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3日電/遭判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定讞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邱毅,是否能參選下屆“立委”?“中選會”主委張政雄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若已判刑確定,但還未執行或執行完畢前,都沒參選資格。
張政雄表示,公職人員選罷法還規定,若遭褫奪公權,還未復權前,一樣無法參選。民進黨籍“立委”李鎮楠追問,這是否已代表邱毅無法參選第七屆“立委”?張政雄表示,“應該是”。
不過也有“中選會”委員對此不認同。國民黨“立院黨團”下午邀請部分委員表達意見,有人主張邱毅沒有被褫奪公權,當然可以參選;而“中選會”主委不過只是中選會委員17人當中的1人,不能代表“中選會”發言。
對“中選會”主委張政雄表示邱毅應該不能參選,有中選會委員直接“不認同、非常不認同”,委員趙叔鍵就表示,邱毅年底當然可以選“立委”。“他沒有被褫奪公權,選罷法各項條文都是以褫奪公權為大前提,他現在沒有被褫奪公權,他有參政權就能參選,就算他在坐牢,像鶯歌鎮長在獄中也參選。”
趙叔鍵說,“中選會”主委於是委員十七分之一,不能做決定,這個法條基本上有灰色解釋的地帶,“如果他在外面講話就能算數,他代表中選會就好了。”
邱毅在聽到有“中選會”委員認為他仍然可以參選之後,表示自己會選到底,也不辭“立委”職務,服務處更會24小時開放,他在獄中也會繼續揭弊,要揭弊到民進黨屁滾尿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