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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設中的大連石油戰略儲備基地。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3月30日電/最近,國土資源部對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有限公司和地方油氣公司所屬油氣田的儲量進行了初步統計。統計結果表明:截至2006年年底,全國石油剩餘經濟可采儲量20.43億噸,天然氣剩餘經濟可采儲量24490億立方米。
據人民網報道,剩餘經濟可采儲量是指一國或一公司探明的已開發石油經濟可采儲量與扣除累計產量後的差值,反映出在一定的經濟、技術條件下,國家或公司未來可能得到的實際經濟利益。我國在2004年對石油天然氣儲量分類作出重大修改,實施了新的《石油天然氣資源/儲量》國家標準。新分類標準除了保留傳統的探明地質儲量外,還劃分出探明技術可采儲量、經濟可采儲量等類別,第一次確立了“新增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概念。統計表明,2006年,我國石油新增探明經濟可采儲量1.72億噸,天然氣2935.71億立方米。這是我國油氣儲量套改後首次公佈的數字。
統計結果還表明,2006年,全國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質儲量9.49億噸,同比下降1.6%;新增探明技術可采儲量1.95億噸,同比增長10.8%。有六大盆地石油新增探明經濟可采儲量大於1000萬噸。2006年,全國天然氣勘查新增探明地質儲量5815.97億立方米,同比下降6.2%。
反映石油資源最重要的指標有兩個:儲量替代率、儲采比。儲量替代率是反映儲量接替能力的指標。2006年我國石油新增探明技術可采儲量1.95億噸,同年采出的石油量為1.84億噸,儲量替代率大於1,說明我國新增的石油儲量可以彌補儲量的消耗。
儲采比反映了目前國內剩餘石油資源在當前生產能力下可供開採時間的長短。1990年以來我國石油儲采比一般在14—15之間,2006年石油儲采比為11,儲采比有所下降。總體上看,我國石油資源需要加強勘查工作,提高資源保障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