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朔﹕臺灣﹐一個搞過頭的社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03 22:54:21  


  中評社香港4月3日電/台灣政論家南方朔昨天在中國時報撰文說,近年來﹐“搞過頭的社會”(society of excess)已成了美國當令的觀察與分析觀念。所謂的“搞過頭”﹐指的是無論政治﹑宗教﹑媒體﹑經濟和社會﹐只相信權力最大﹐所有的紀律﹑行規﹑自我節制和規范﹐則都視若無物。于是﹐愈來愈大的濫權及因而造成的荒唐離譜遂告不斷。用美國人自己的話來說﹐那就是布希所謂的“我們將盡可能的走到最遠”﹗

  于是﹐我們遂看到各式各樣“搞過頭”的現象。在國際政治上﹐它以“上帝在我這一邊”自居﹐可以捏造證據攻打別國﹔而一位退休大使威爾森出面揭發﹐于是副總統錢尼遂指使其幕僚長李比泄露該大使之妻的中情局密探身分﹐加上丑化打擊﹐這是典型的濫權濫過頭﹐而類似現象多得罄竹難書。而目前最新上演的﹐則是白宮對九十三名聯邦檢察官拒絕配合政治而辦案極為不滿﹐要求全部換掉﹐後來司法部只同意先行開革其中的八人﹐如此囂張的控制司法檢察權﹐在美國史上從未曾見﹐它其實已是廿一世紀的法西斯主義了。

  “搞過頭的社會”乃是規范與紀律被政治和金錢權力所穿透﹐是非慘遭踐踏的無序社會。而當然﹐媒體在這種社會的形成中也扮演了一定的推動角色。當媒體失去了第四權的價值守護角色﹐而愈來愈像是個商業機構﹐則它自己就會加入那個“搞過頭”的行列﹐美國普立茲新聞及攝影獎出過多少假造的丑聞﹐即是例證。此外﹐我們也還發現到﹐當媒體商業化後﹐它還產生一種將丑聞及濫權事件“八卦化”的功能﹐“八卦化”可供談助消遣﹐但卻模糊了公是公非的焦點﹐這也是當今的“搞過頭”愈來愈難激起義憤﹐反而讓人在倦怠中漸趨冷漠無力的原因﹐而“搞過頭”的現象也就更加的肆無忌憚一路走下去。

  美國是個“搞過頭”的社會﹐長期以來人們奉為圭臬的紀律﹑責任﹑自尊自重﹑羞恥與節制都日益崩壞。最近﹐美國已退休的電視主持人﹑當代主要評論家比爾摩耶斯(Bill Moyers)即在“全國媒體改革會議”的演講中指出﹕“在我這一生裡最大的政治變化﹐乃是譫狂早已不再是邊緣﹐而是由邊緣端坐到了白宮﹑國會及法庭上。在美國史上﹐這也是意識形態及神學首次壟斷了華府權力。基本教義派神學家堅持一些難分真假的主張﹐而搞意識形態的則要建構一個空中樓閣的世界﹐這兩者合一﹐讓我們為之目盲。它是莫大的危險﹐選民與政客都淪為它的俘虜。”

  而“搞過頭的社會”這種景觀﹐在臺灣社會其實是更加倍如一幕幕在上演著。過完農歷春節迄今﹐臺灣所發生的一切事情﹐無論政治上的“逢中必改”和“批蔣”﹐一直到“國家語言發展法”和“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司法上的一舉調整卅七名檢察官人事﹐再到政策上諸如經濟環評要由一至二年縮短為六至八個月﹐要把臺視的日資勒令交給某家綠色媒體﹔再到檢察總長陳聰明多次會晤御醫黃芳彥﹐新聞局長居然直接介入臺視日資轉讓的操作﹐……所有的這些事情﹐無一不是“搞過頭”──要把臺灣的“政治內戰”搞過頭﹐也要把臺灣的整個體制全部清一色的御用化﹐不擇手段之權力欲望乃是“搞過頭的社會”形成的原因﹐而整個二○○七年﹐臺灣除了拚命“搞過頭”之外﹐其實已不可能有新的戲碼。

  其實﹐臺灣任何稍識政治的都知道﹐二○○七年乃是政權保衛的關鍵年﹐由于政權的保衛缺乏了政績做為支撐﹐在“撇步”上把它搞到最極端﹐遂成了勢所必行的唯一法門。

  這些“撇步”大體可分為三﹕一是將臺灣的“政治內戰”極大化﹔二是全面掌控司法這個工具﹐做為政治上必要的武器﹔三是盡量向財團招手﹐營造氣氛﹐于是﹐圍繞著這些“撇步”的“搞過頭”即告出現──而論“搞”﹐這個字其實並非中原字和中原音﹐趙元任先生在臺灣商務印書館所出的演講集《語言問題》裡早已有過討論﹐杜正勝該找來讀一讀﹗

  因此﹐“逢中必改”﹑“批蔣”﹑“國家語言發展法”和“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這些都是在搞政治內戰﹐藉著把問題“搞過頭”﹐而將一切的臺灣問題全部簡化成族群敵我問題﹐並藉以掩蓋其他具體的政績﹑民生﹑治安問題。而臺灣媒體所未曾注意到的﹐乃是“國家語言發展法”其實乃是為廢漢語漢字﹐替河洛話的羅馬拼音化走出過渡的第一步﹔正如同“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雖頂著“中華民國”這個帽子﹐但這個帽子乃是暫時性的過渡﹐否則就不會這邊頂著“中華民國”這個帽子﹐而另一邊卻又“逢中必改”了。反正任何可以搞政治內戰的題目﹐都會在往後這一段時間無所不用其極的“搞過頭”。問題只是這種伎倆早已行之已久﹐邊際效用已漸﹐于是遂有了最關鍵的調動檢察官﹐控制司法的“搞過頭”。

  眾所周知﹐臺灣無論憲法﹑檢調﹑審制﹐在許多人的眼中都只不過是工具﹐而掌握檢察系統﹐一到選舉就可以對敵營展開諸如買票賄選之調查﹐而讓對手落選﹐這種以檢察系統來變相助選之事﹐陳定南當“法務部長”時即曾牛刀小試﹐效果斐然。這次施茂林甘冒天下大不諱而大舉調動檢察官﹐在操盤者的算計裡﹐為選舉而已。它和新聞局操作臺視股權﹐同屬“搞過頭”的現象之一。T臺制造假新聞﹐當然是媒體的重大恥辱﹐這也是一種“搞過頭”﹐但與有權者操控司法及媒體﹐以及檢察首長私會御醫通風報信傳達指令相比﹐只是大巫小巫之差而已。這與環評縮短時程為公司護航這種“搞過頭”相同﹐也是在為選舉服務。

  美國這個“搞過頭的社會”﹐已使得美國國民付出慘重的代價﹐包括國際形象嚴重受創﹑國家資源配置失當﹑普遍人民福祉受損﹑整個美國在人權與秩序上亦嚴重倒退。而臺灣目前正在無所不用其極的“搞過頭”﹐則是半個多世紀以來臺灣最大規模的倒退﹐臺灣其實正加速走在法西斯化的方向上。臺灣話裡看著別人“搞過頭”﹐就會警告說“拜托﹐卡差不多咧”﹐這也應是我們人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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