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加強奧運知產保護 行動方案將出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17 11:28:49  


“福娃”是重要的奧運知識產權商標。
  中評社香港4月17日電/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趙剛17日稱,奧運將近,我們對奧運知識產權的保護也是越來越加強了,最近我們將出臺一個保護奧林匹克標誌的行動方案。我想隨著2008年奧運會的將近,我們也會及時地調整有關力量,採取有力的措施,保證奧運會有一個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4月17日,國新辦就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等舉行發佈會。趙剛是在會上回答提問時作出上述表示的。趙剛指出,對於打擊商標的假冒和侵權行為,我們的態度是一如既往的,堅決制止各種侵權行為。這些措施應該說是多方面的,第一個方面,提高全社會的商標法律意識,包括商標權利人的商標法律意識,包括企業的商標法律意識,包括消費者的商標法律意識。

  第二個方面,加強長效機制建設。百日行動或者專項行動可能在短期內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解決不了長久的問題。所以我們國家工商總局在長效機制方面是非常重視的。在這方面我們有不少新的方法和措施,比如我們的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加強指導、加強監督,在這方面江蘇省採取了一種辦法,下級工商局立案以後,要及時地通知上級工商局,這樣便於上級工商局掌握情況,及時地進行指導和監督。同時,我們強調不同地區的工商局之間加強配合,發現侵權的線索,及時通知有關工商局,大家共同採取行動。 

  趙剛說,我們也注意和公安機關的配合。公安機關有刑事偵查的權力,過去工商局查到案件以後,發現認為達到了刑事追訴標準了,這個時候才移送公安機關,現在國家工商總局和公安部聯合出臺了一個規定,把這個做法往前推了一步,也就是說工商局接到投訴,根據有關線索判定有可能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我們就及時地通知公安機關,由他們提前介入。

  趙剛還指出,關於零售市場的問題,從2005年,國家工商總局就在一些零售市場採取了一些措施。2006年初,國家工商總局專門發出一個整治批發零售市場的通知,要求對北京、上海、深圳一些比較大的零售市場進行有效的治理。在北京,北京市工商局推行了商標授權制度,要求銷售帶有商標產品的商鋪要取得商標權利人的授權。同時,北京市工商局還在這些零售市場張貼公告禁止銷售40多種外國著名商標的商品。張貼這些公告的前提,就是這些商標的權利人保證他的產品只在一些大的商場裏面出售,而不會進入這些零售的攤點,如果在零售攤點出售的話,他要承擔擔保的責任。也就是說在零售地點出現的牌子不是經過他允許的。除了這些大的市場之外,我們還注意到農村的市場,也就是我們今年的工作重點,對農村市場加以特別的關注。

  趙剛說,最後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像北京、上海、深圳一些批發零售市場、商場出現的侵權行為,是不具有代表性的,因為它是一種很特殊的情況,進到這些商場買東西的人,可以說知道這個東西不是權利人的產品,也就是說是知假買假,它和我們日常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行為是不一樣的,所以它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行為。據我了解,在北京一些零售市場有些商戶已經不賣那些假的商品了,結果仍然有人到那裏去找,然後給他提供照片,比如我要這個牌子,哪年生產的,什麼東西,這個時候有些商戶經不住誘惑,通過其他渠道就給當事人提供這種假冒商品。我說這個例子,想說明對這些市場整治起來、打擊起來難度更大,因為它的行為更隱蔽。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