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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與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共同發布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傳遞計劃路線。 |
中評社北京4月28日電/北京奧組委2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新聞發言人蔣效愚就奧運火炬入台傳遞等問題發表了如下談話:
26日晚北京奧組委公佈的北京2008年第29屆奧運會火炬接力計畫傳遞路線是經國際奧會批准的。這條路線的制定嚴格遵照了奧林匹克憲章和國際奧會的相關規則。
目前,北京奧組委從媒體報導中瞭解到臺灣當局和中華臺北奧會對2008年奧運火炬計畫傳遞路線不能接受這一態度和相關言論,我們對此表示驚訝。
2008年奧運會火炬在臺灣傳遞是臺灣同胞的熱切期盼,他們通過不同方式向北京奧組委表達這一心願。在籌辦過程中,我們深切感受到臺灣同胞支援奧運場館建設,積極參與奧林匹克文化活動,盼望奧運聖火在台傳遞。
2006年11月,北京奧組委向所有擬傳遞城市所在國家和地區奧會發出參加火炬接力的邀請。2006年12月28日,中華臺北奧會主席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邀請。回函說:“我謹代表中華臺北奧會(注:奧會,下同)確認本會願意參與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並期待未來與貴會緊密的合作,在奧林匹克精神與原則下,共同完成奧運聖火傳遞之神聖使命。”
今年2月,蔡辰威主席一行四人在北京與北京奧組委進行會談,達成四點共識。即:“一、雙方承諾遵守國際奧會的有關決議、規定和慣例,共同維護奧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奧林匹克聖火的純潔和神聖。二、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是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北京奧運會一樣,必須遵守《奧林匹克憲章》。三、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在臺灣傳遞是在中華臺北奧會轄區內開展的一項奧林匹克體育文化活動。中華臺北奧會確保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臺北奧會轄區內順利進行。四、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臺北奧會轄區內舉行時有關旗、徽、歌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際奧會執委會相關規定執行。同時,中華臺北奧會有義務協調相關方面承諾在火炬接力活動過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規定的旗、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