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參議院通過有關修憲程序的國民投票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14 14:47:40  


  中評社香港5月14日電/在聯合執政的自民黨和公明黨議員過半數票支持下,日本國會參議院14日通過了有關修改憲法程序的國民投票法。民主黨、共產黨、社民黨和國民新黨等在野黨投了反對票。

  據新華社報道,根據新通過的國民投票法,國民投票僅限於修改憲法,年滿18歲的日本公民均有權投票。但該法在頒佈3年後方可實施,此前不得提出修憲草案。該法規定,只有當讚成票超過有效票總數一半時,方可批准修憲提案。

  該法還規定,今後將在眾參兩院設立憲法審查會,負責審查修憲相關問題,但同樣在該法頒佈後的3年內不得審議修憲草案。因此,日本國會要到2010年方可提出修憲動議。

  日本迄今沒有關於修憲程序的法律。憲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有關修憲提案必須得到國會眾參兩院三分之二以上議員的支持,并獲得過半數國民投票者的贊成。

  去年55月,自民黨、公明黨及在野的民主黨分別提出國民投票法案,雙方就統一法案問題多次協商,但未達成一致。今年4月,自民黨和公明黨在眾議院通過了執政黨提出的法案,並送交參議院審理。

  日本首相、自民黨總裁安倍晉三上任後將修憲列為其最重要的執政課題,表示要在任內完成修憲。但日本政壇在這一問題上存在嚴重分歧。特別是在是否修改憲法第九條這一核心問題,自民黨和公明黨之間存在分歧,執政黨和支持修憲的最大在野黨民主黨之間也存在分歧,而日本共產黨和社民黨則堅決反對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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