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原局長鄭筱萸判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29 11:40:17  


鄭筱萸被判處死刑。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5月29日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9日上午對食品藥品監管局原局長鄭筱萸受賄、玩忽職守案作出一審判決,鄭筱萸依法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中新網報道,鄭筱萸受賄案5月16日開庭審理。鄭筱萸涉嫌8項受賄起訴和3項玩忽職守的起訴。其涉嫌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約645萬元,其中人民幣近500萬元、港幣100萬元及美元3萬元。法庭上,鄭筱萸承認了絕大部分指控。

  鄭筱萸1944年12月生,福建福州市人。1968年畢業于復旦大學生物系,在浙江杭州有著23年的制藥業從業經歷。鄭筱萸于1994年擔任國家醫藥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1998年3月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後,出任國家藥監局第一任局長。

  在藥監系統內部,鄭筱萸的口碑可謂褒貶參半。因其長于“鐵腕式”行政作風,任期內曾致力於推行GMP(藥品生產品質管理規範)認證制度,後來卻被同行笑稱為“形象工程”。尤其是2006年以來,“齊二藥”、“奧美定”、“欣弗”等重大醫療事件接踵發生,藥品審批、註冊及醫療器械等環節的諸多問題隨之顯山露水。

  2005年6月22日,年滿60歲的鄭筱萸被免去國家藥監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此後,鄭擔任中國科協旗下的中國藥學會的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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