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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評鄭筱萸判死刑:人民利益高於一切
http://www.CRNTT.com   2007-05-31 07:57:28


  中評社北京5月31日電/此間人民日報今天就鄭筱萸被判處死刑發表評論,全文如下: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鄭筱萸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怠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消息公佈後,廣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拍手稱快,有許多線民還在互聯網上通過各種形式表示堅決擁護和支持;不少國外媒體也在顯著位置進行報導,給予了積極評價。這表明,對鄭筱萸案的判決,充分體現了人民群眾的意志和願望,充分體現了法律公平正義的精神,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和政府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分子的堅強決心。
 
  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民生問題,歷來把人民利益高於一切作為制定政策、做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特別是在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正確的決策和部署,有效地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了社會穩定和諧。鄭筱萸曾經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負責人,在保護人民群眾食品用藥安全方面,肩負著極其重大的使命和責任。作為一名党的高級幹部,鄭筱萸本應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正確運用手中的權力,盡心盡力地履行職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但他卻為了一己之私,不惜利用權力大肆收受賄賂,怠忽職守。他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嚴重破壞了國家藥品監管的正常工作秩序,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用藥安全及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鄭筱萸最終落得身敗名裂、傾家蕩產的下場,罪有應得。鄭筱萸案件作為典型的黨員領導幹部違法犯罪案件,教訓十分深刻,值得我們的所有國家公務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認真記取。

  一是要牢記宗旨。我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脈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們黨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為了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從新的實踐出發,提出了以人為本、實現科學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和任務。貫徹落實好中央的決策和部署,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進一步強化公僕意識,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要時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於一切的位置,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上,把民生問題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多辦順應民意、化解民憂、為民謀利的實事,下大氣力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特別是在關係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問題上,更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恪盡職守,依法履行好管理和監管職責。任何侵害人民利益的行為,任何對工作草率從事、敷衍塞責,甚至怠忽職守的行為,都是不能容許的,必須依紀依法予以嚴懲。

  二是要秉公用權。我們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決不能用來為自己或小集團謀取私利。每一個黨員幹部都要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一身正氣、一塵不染。要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嚴格執行廉潔從政的規定,自覺抵制權力、金錢、美色的誘惑。各級領導幹部還要切實加強對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提醒、約束,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從他們身上打開缺口。

  三是要強化監督。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反對和防止腐敗,必須規範權力的運行,加強對權力的約束和監控。要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深化改革,推進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用制度管權、管錢、管人、管事的體制機制,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逐步減少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要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照規則和程式辦事,強化對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要堅定不移地查處大案要案,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不論什麼人,不論職務多高,都必須一查到底,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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