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1日電/《文匯報》今天發表社評說,調查委員會昨日向特首曾蔭權提交有關教育學院指控的報告,對所涉及的三大指控,認為有兩個半不成立;成立的其餘半個是指羅范椒芬對學術自由構成不當干預。羅范椒芬表示,自己與調查委員會就「學術自由」問題的看法有嚴重分歧,難以妥協,為“維護公務員推行政策及履行職責的尊嚴”及引起社會人士對香港畸形政治生態的反思,決定離職。
報告否定了有關干預院校自主的指控,強調政府策導教院朝向院校協作的方向發展,與教育政策和公眾利益一致,不能被視為不合理干預院校自主。報告亦指出,部分指控是建基於事件發生多年後的猜疑及成見。報告的這些結論和意見,是客觀和中肯的。
無可諱言,報告在指控者和被指控者的權益方面,未能取得合理的平衡。報告認為香港社會非常珍惜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必須小心守護,因此對於前教院學務副校長陸鴻基的指控,必須徹底及深入調查。問題在於,“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不應當是免除責任的護身符。事實上,委員會只是按照陸鴻基的指控即單向地徹查李國章和羅范椒芬,而忽略了也應徹查陸鴻基和莫禮時的指控,是否有預謀、有計劃地對別人羅織罪名?我們認為,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必須珍惜,但每個人不受誣陷和誹謗的權利也必須得到尊重,公務員推行政策及履行職責的尊嚴,亦應當在法治的基礎上得到維護。
社評說,報告亦指出,2007年1月25日,教院校董會議決教院校長莫禮時於同年9月任期屆滿時不與其續約,陸鴻基則只獲續約一年。2007年2月5日,有報章的新聞網站就登載陸鴻基一封沒有註明日期的公開信,公開信以文藝的筆調作結:“我知道,局長(指李國章),現在是‘算帳的時候’了!”這分明是對不被續約或只獲短期續約表示不滿和報復,捍衛“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只是借口。可惜,委員會並沒有徹查陸鴻基和莫禮時的指控目的何在。
陸鴻基和莫禮時的一些指控證據,包括預先錄製與別人的電話通話錄音、旁聽別人打電話等,已涉嫌不正當的偷錄和偷聽,連法庭都不會接納此類呈堂證據。陸鴻基和莫禮時的一些指控證據,還涉及過去多年前,李國章和羅范椒芬在不同場合與他們和其他人的一些工作或私人交談,乃至片言隻語。這種有預謀、有計劃地對別人羅織罪名的做法,令人毛骨聳然。
社評表示,曾蔭權對羅范椒芬的請辭,表示深感惋惜和難過,並絕對相信她在出任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時所做的事,完全是出於服務香港、推動本港教育改革的一份無私熱誠。羅范椒芬的離職,令特區政府又少了一個敢作敢為的官員。這是特區政府及香港的損失。教院風波嚴重衝擊公務員推行政策及履行職責的尊嚴,令市民擔憂“多做多錯、不做不錯”的卸責滑頭文化及遇事“不沾鍋”的官僚作風,會否在公務員隊伍中滋長。若然如此,絕非香港之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