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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成下葬愛物園恐等2年 傳郭家另覓福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11 14:44:35  


  中評社香港7月11日電/郭台成到底能不能下葬在愛物園?郭台銘說要依合法程序進行,但愛物園占地200坪,不只要地目變更,還得申請開發許可,這麼一來可能得拖上一兩年,所以也傳出郭家可能另覓福地;對此業者很低調,對首富的家族隱私保密到家。 

  拿出法令,台北縣政府引用法條解釋愛物園非喪葬用地,提醒郭家,如果將郭台成葬在愛物園會違法,重視社會觀感的郭台銘聽到了,也表示要依法進行,也就是說,如果要將郭台成下葬在家族墓園,要先提出地目變更的申請。 

  據東森新聞報道,台北縣政府生命禮儀課課長楊薏霖說:“一個殯葬設施的設置,他必須在一開始提出興辦事業計畫,然後在計畫中述明他要如何經營管理這個殯葬設施,然後縣政府在針對計畫內容,分辦給相關的墓地主管機關。” 

  先提出興建報告,縣府評估核准後才能進行地目變更,而愛物園佔地超過200坪,因此還得申請開發許可,這些流程全走完,愛物園才能動工,算一算郭台成下葬愛物園最快也要等兩年,因此另覓福地的可能性大增。 

  據了解,以玻璃大廈打造、利用陽光屋概念打造的私人墓園,郭家曾經打聽過。墓園建設業者:“對於他們(客戶)隱私的保密,是我們在銷售服務當中非常重要的環節。” 

  涉及客戶隱私,業者十分低調,現在郭台成的遺體還停放在第一殯儀館,按周次增加收費,第一周200元,第二周400元,累進計算,停放一個月約一萬元,但也得提出書面申請才能長久停放,只是民間習俗遺體越晚下葬對後代子孫不利,雖然郭家要處理的事情很多,安排下葬墓園的相關事宜還是第一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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