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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日報:對憲法應給予尊重 以及用來遵守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17 09:42:54  


  中評社香港7月17日電/韓國《東亞日報》今天發表社論,指出韓國自1948年建國前制定憲法以來,今年迎來了第59個制憲節,在6月抗爭之後把修改憲法寫進民主憲政秩序也已經有20年。韓國的憲法,是存續大韓民國共同體,規定公民生活秩序的根本法律。憲法是位於法治主義頂端的最高權威法律。憲法受到動搖,意味著法治面臨危機。 

  社論表示,所謂民主化勢力組成核心的現政府上臺以來,總統竟然親自貶低憲法,甚至違反憲法,這真是一種諷刺。憲法的主人是國民。即便是民選政權,也不能淩駕於憲法之上。憲法的存在正是爲了牽制政權濫用權力。 

  當前面臨的憲法危機,是好似世間的正義都由自己代表一般,陷入唯我獨尊主義的現政權核心勢力親手釀成的。盧武鉉總統在就任時面對國民莊重宣誓“將遵守憲法”,如今卻將憲法辱駡爲“該死的憲法”,甚至以獨斷主義見解爲前提,否定憲法法院對憲法的解釋。無視憲法和法律,嘲諷憲法機關,總統的這種言行將被當作“損毀法治主義”的重大過失被載入歷史。 

  社論指出,盧武鉉和現政權的核心勢力質疑說,國會議員是國民投票選擇的,那麽被人任命的憲法法官豈能隨意將國會制定的法律予以撤銷。這種爭議,美國已經在聯邦法院建立違憲判例的過程中經歷過。憲法對憲法法院賦予了通過違憲決定牽制國會濫用立法權的許可權。如果憲法遭到損毀,其下級法律也會受到動搖。 

  要讓憲法成爲國民的生活規範,憲法法院的作用非常重要。憲法法院有必要對引起社會爭議的問題迅速表明意見,以防止國家權力違反憲法。因此,對《私立學校法》、《綜合房地産稅制》、盧武鉉提出的憲法訴願等案件的決定(判決)不可拖延太久。 

  我們生活在大韓民國的共同體中,只有我們大家尊重憲法、將憲法的價值反映到日常生活中,法律和秩序才能深深紮根在我們的社會。尤其是總統,應該作爲表率,引導大家遵守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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